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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凤和其他几个女人交换了个眼色。
    她们都听出了这番话里带着酸味。
    谁都知道,赵麻子打小就喜欢刘翠莲。
    只不过刘家人嫌他穷,所以刘翠莲最后才嫁给了宋文麟。
    听说一开始,宋文麟还不太乐意。
    现在刘翠莲怕不是见赵麻子娶了个漂亮媳妇儿,所以心里有些不得劲了。
    “话也不能这么讲。”
    “我看那姑娘眼神挺清明的,不是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而且她手脚挺麻利的,跟着大麻子回去没多久,他们家的烟囱就冒烟了。”
    “我看赵麻子这一回,是走了大运。”
    “虽然身体有缺陷,但好歹是个知冷知热的姑娘,能一起过日子的人。”
    这话一出,刘翠莲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跟赵麻子也能过日子?他在咱们大队的名声,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游手好闲,偷奸耍滑!要不是后来……”
    顿了顿,她把“和林卫东混在一起”这句话,咽了回去,又改口道:
    “要不是眼瞅着年纪越来越大了,有些着急了,他会改?”
    “我看这是狗改不了吃屎,那哑巴跟了他,绝对是跳火坑!”
    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仿佛只有声音足够大,才能盖过心里头那股莫名的不舒服。
    怀里的孩子,被这声大喊吓到了,“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刘翠莲这才回过神,手忙脚乱的拍打。
    “不哭不哭……娘在这儿呢……”
    刺耳的哭声,让刘翠莲越发烦躁。
    要知道当初,她也算是大队里的一枝花。
    虽然家庭条件不算好,但她人长的水灵,所以有不少人都想娶她。
    其中就有赵麻子,三番五次的示爱。
    可她根本看不上赵麻子这样的,直到后来遇到了宋文麟。
    宋文麟和大队的其他青年不一样,他是下乡知青,人长得俊俏,皮肤也白,说话时还出口成章,还会写诗。
    虽然她一句也看不懂,但就觉得很有文化,很了不起。
    那个时候,林卫东已经崭露头角,搞副业搞得风风火火,连带着大家都觉得知青这个群体,是很有本事的人。
    刘翠莲也是这样想的,觉得下乡知青有前途,有本事。
    俩要是结了婚,没准以后能跟着回城,过上好日子。
    所以她主动靠近宋文麟,给人送水,帮着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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