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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是夜族强者?颜青柳、天伯父,还是少卿?颜社枪法没这么准。”
    哈里森残臂的血雾尚未散尽,夜鸦胸口已“砰砰”撞骨,像有人拿锤子从里面敲。那道窥视的意志无孔不入,从头顶压下来,从脚底涌上来,从四面八方挤过来,却找不到源头——像有人用瞄准镜替他看世界,他看见的,别人也看见;他躲藏的,别人也瞄准。
    他熟悉“鳄鱼之咬”的底细。这支枪的每一根膛线、每一道铆钉、每一处焊接,他都见过。
    枪体长两米,从枪口到枪托,比一个成年人的身高还长。膛线内嵌七环原能压缩槽,一圈一圈,像楼梯,像螺纹,B级评定。普通狙击手连第一环都压不满,手指按上去,原能灌进去,槽里的指示灯闪两下就灭了。夜枭组却把它当制式装备,每人一支,每天擦,每天校,每天在靶场里打掉几百发子弹。
    他们惯用【原能压缩·二段】。先自身原能灌入弹芯,弹芯很小,指甲盖大,塞进弹壳底部,压得很紧。再在膛内二次压缩,原能从弹芯往外挤,被膛线压回去,再挤,再压,反反复复,像在拧一根湿毛巾。出膛瞬间形成“原能具现·子弹”——实体弹头被一层高密度能量膜包裹,那膜很薄,透明带淡蓝,像给弹头穿了一件紧身衣。命中时膜层崩解,产生二次爆破与贯穿双重效应,先炸开表皮,再钻进去,再炸,再钻。
    射程、穿甲、溅射半径因此提升三倍。三倍,不是三十,不是三百,是三倍。一颗子弹能当三颗用。代价是射手需在零点八秒内完成原能回路与枪机同步,原能从手指出发,走过手腕、小臂、肘弯,再到肩膀,最后灌进枪托。零点八秒,不够眨两次眼。稍慢半拍,膛内反噬先炸碎自己,枪管先炸,弹壳先炸,原能从枪膛里倒灌回来,先烧掉手指,再烧掉手掌,最后烧掉整条胳膊。
    夜鸦把脸埋进雪里,让寒意压住心跳。雪很冷,贴在脸上像冰块,冷得皮肤发麻。夜枭组的变态才能驾驭这种“具现子弹”——把原能当火药、当弹片、当死神的签字。他们天生对原能敏感,敏感得像蜘蛛对蛛网的震颤,哪怕一丝波动都能捕捉。
    如果刚才那一枪真是夜族手笔,说明旧日同僚已到战场。那些穿着灰黑色作战服、戴着夜枭面具的男男女女,正趴在三公里外的雪脊上,把枪口对准这座行营。而枪口下一次抬高……他不敢往下想了。
    血像被撕开的布帘,顺着哈里森肋下一路拖到雪地,立刻被低温凝成扭曲的绛带。布帘很宽,血很多,从肩膀一直淌到腰,再从腰淌到膝盖,最后在靴跟汇成一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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