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身量已经长开了,肩膀宽阔,手臂结实,皮肤被海风和阳光晒成了深小麦色,跟张起灵晒不黑的白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几人穿着简单的衬衫和马裤,袖子卷到手肘,露出小臂上被绳索磨出来的茧和几道浅浅的疤痕,头发被风吹得乱糟糟的,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既疲惫又明亮的神情。
疲惫是他们刚结束为期三个月的工作,明亮是因为他们放假了,回到故乡,脚踩在坚实的土地上,呼吸着没有咸腥味的空气,整个人都在发光。
其中一个骑在最前面的马看起来最年长,浓眉大眼,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整个人透着一股子爽朗又不拘小节的气息。
他叫詹姆斯·麦克米伦,家里也在新西兰经营牧场的,祖辈从苏格兰移民过来,在坎布里奇已经住了三代人,牧场在山的另一边,离得不算远。他的父母爷爷也来参加过几次农场派对。
跟在他后面的那个是他的堂弟,丹尼尔·麦克米伦,比他小一岁,个子矮一些,肩膀更宽,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堵小墙,敦敦实实的,看起来很憨厚,但如果你注意到他眼睛里偶尔闪过的光,就会知道这个人并不像他看起来那么简单。
最后面那个骑着一匹黑马的男孩叫利亚姆·哈珀,他跟他们不是亲戚,但从小一起长大,关系比亲戚还亲。
他也是三个人里面最安静的一个,不怎么说话,面上笑着,看起来是非常面善的歪果仁。
詹姆斯翻身下马,动作利落。他把缰绳搭在马背上,朝张起灵走了几步,脸上带着一种“打扰了”的礼貌微笑,但眼睛里满是好奇。
他在家里听父母提过很多次这个新来的农场主一家,听说从中国来的,非常有钱,人很好,农场打理得井井有条,那个年轻的老爷子还送了全镇子每人一袋茶叶。
所以他对这个“从中国来的”一家人一直很感兴趣,只是刚回家,他主要在床上休息,一直没有机会碰面。
今天在牧场上看到这个背着孩子、赶着羊群的年轻人,这应该就是那家人了,然后他就骑着马来了。
詹姆斯开口的时候用的是简单的英语,语速放得很慢,像是怕对方听不懂。
“你好,我们是这附近的,你家是新搬来的吧,我叫詹姆斯。”
张起灵看了他一眼,用流利完全无障碍的英语回了一句:“你好,我叫张起灵,是的,我们几个月前搬来的。”
詹姆斯听到这流利的英语,眉毛挑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