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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他还在为下个月的房租发愁,被房东赶着搬家,银行卡余额不够吃一顿像样的饭。现在他站在这里,住着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房子,签了一份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合同。
    他的生活,好像真的要开始好起来了。
    容彦深吸一口气,把那些翻涌的情绪压了回去,挽起袖子走进厨房。
    冰箱里塞得满满当当,蔬菜、肉类、鸡蛋、牛奶,连调料都备齐了。他在心里默默给罗亦涵的团队点了个赞,然后开始洗菜、切菜、热油。
    红烧排骨、蒜蓉西兰花、番茄蛋花汤,两菜一汤,简简单单。他还从橱柜里翻出一瓶没开封的红酒,标签是法文,他看不太懂,但看包装就知道不便宜。
    “乐乐,开饭啦!”
    容彦把汐桐的小碗放在餐桌一角,里面是洗得干干净净的胡萝卜条和嫩绿的青菜叶。他自己的菜摆在对面,排骨冒着热气,汤还在锅里咕嘟咕嘟地翻滚。
    汐桐蹲在小碗前,看了看碗里的胡萝卜,又看了看桌上那盘油亮亮的红烧排骨,喉头不争气地动了一下。
    她忍住了。
    一个高贵的妖族,怎么能觊觎凡人的食物?她可是吃灵气的!是吃灵气的!
    可是那个排骨好香……
    容彦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举起杯子,对着对面那只正用爪子扒拉胡萝卜、但明显心不在焉的小兔子,郑重其事地说:“乐乐,谢谢你。”
    汐桐抬头看他,红棕色的眼睛里映着他的笑脸。
    “谢谢你在我最倒霉的时候出现在我身边。”容彦弯了弯嘴角,然后一口把酒干了,眼角有细细的湿意,但很快就被他眨掉了。
    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塞进嘴里,含混不清地嘟囔:“从今天开始,好好干,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汐桐看着他埋头吃饭的样子,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她偷偷瞥了一眼桌上的红酒瓶,又瞥了一眼容彦。他正专心致志地啃排骨,没注意到她。
    汐桐的耳朵转了转,小爪子悄悄伸出,勾住酒瓶的瓶颈,小心翼翼地往自己碗边拖。
    就尝一口。
    她是妖族,区区凡人酿的酒,能奈她何?
    小小的兔子嘴巴凑到杯沿,粉色的舌头小心翼翼地舔了一下。先是皱了皱鼻子,然后眼睛一亮——
    甜的。
    又舔了第二口,第三口,越舔越大口,越舔越上头。
    然后她又趁容彦转身盛汤的功夫,飞快地从盘子里叼走了一块排骨,缩到桌子底下,两只小爪子抱着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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