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干了一件轰动王庭的大事。
彻底甩开所有依附王庭的部落,他竟决意不留在王庭过冬——而是率部北迁百里,直扑那处隐在山坳里的内湖谷地,打算在那里扎营越冬。
只为一个念头:躲开王庭,甩掉匈奴!
耶顿心头压着一股沉甸甸的预感。他再度派出信使,快马加鞭奔向秦国,急切要打探林天的最新动向。
这支由耶和华亲自点选的匈奴斥候小队,刚越过边境,就被秦军一支巡边支队撞个正着。秦人不擅骑战,巡逻向来以百人为一队,层层布防;十几人的匈奴轻骑撞上这铁桶般的阵势,眨眼间被合围歼灭,当场活捉三人,押回城中,直报林天与诸将案前。
大帐内烛火微晃,林天正俯身翻看军情简报。
“敌军多少?那几个俘虏招了没?”他抬眼问道。
负责审讯的李信跨步出列,抱拳朗声:“回禀国师,匈奴此番调兵五万——步卒一万五,弓手一万五,余下尽是精锐骑军。”
“五万……统兵的是谁?”
林天指尖一顿,眉峰微挑。他原以为匈奴顶多派两三万人试探,没想到这次竟倾巢而出,摆明是要硬碰硬打一场大战。
“耶含单于之子——耶和华!”
“咳!”
林天一口清茶呛在喉头,咳了两声,盯着案角半晌,才低低笑出一句:“好名字,真好。”
步卒、弓手齐出,这哪是游骑袭扰?分明是冲着攻城来的。
林天心如明镜——既然是单于嫡子领兵,断不会一味蛮干。云梯、撞车、钩援,这些攻城家伙事,怕是早备得妥妥帖帖。
他目光一转,朝左侧第三位的李信问:“上次火攻用的那些凝脂,坑里还剩多少?”
上回一把大火烧得匈奴人哭爹喊娘,坑底蓄积的油脂也几乎耗尽。林天起初确曾动念:用敌尸炼油,省料又省力。可念头刚起,便被他自己按死——尸油入坑,听着就阴森,春秋之世最重神鬼之忌,百家争鸣更视此为失德之举。若真这么干,纵然无人能奈何他,却难保日后被人扯出“白起再世”的话柄,坏了他苦心经营的清誉。
他如今在秦国,靠的不是刀锋,而是人心。嬴政信他,群臣敬他,百姓仰他——这张“完人”皮相,比金甲还金贵。
真要撕破脸,日后哪怕他远走高飞,留下的门生故旧、安插的耳目暗线,也得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