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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面的名字,它就不再是残忍了。
    诺亚不信这些,她始终觉得人是世界上唯一能够制造痛苦的生物。动物制造痛苦是为了生存,人把制造痛苦本身当作乐趣,当作消遣,当作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本能。在世界上一切生物中,只有人具有卑鄙下流的才智——发明刑具的是人,发明羞辱的是人,发明了把绳子变成鞭子的是人,用笑声杀人而不用负任何责任的是人。
    所以她同样不喜欢喰种。
    喰种也好,人类也罢,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他们唯一的不同是把猎食人类当作生存需要,这份不得已没有让他们变得比人类更高尚,只给了他们一个更方便作恶的借口。
    喰种说:我是为了活下去才吃人的。人类说:我是为了正义才杀喰种的。一个是天性使然迫不得已,一个是替天行道捍卫文明。把受害者变成必要的牺牲,把凶手变成英雄。
    两边都在杀戮面前竖起一尊漂亮的神像,然后跪在神像面前祈祷,把自己的手洗得干干净净。她见过喰种将人类开膛破肚,也见过人类把喰种的赫子砍下来做成库因克,用怪物的器官来杀更多的怪物。两个物种在残忍这件事上是平等的,他们共享同一种嗜血的基因,共享同一套把暴力正义化的逻辑,共享同一张嘴——一边咀嚼同类的血肉,一边高唱道德和正义。
    她曾经渴望自由,渴望阳光,渴望在天空下自由地呼吸,渴望有人喊她的名字,渴望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个不必缩紧肩膀站立的地方。她曾经渴望爱——也许有马贵将就是一个证明,证明她还没有完全丧失被爱的能力。但那点爱太少了,像火柴头上那一点磷粉,划一下就没了,不够照亮整片黑夜。她给出去的每一份善意,每一份努力,每一份证明自己的尝试,都被世界原封不动地退回。她把最后一枚硬币投进去,机器吐出的只有一条金狗绳。
    人类嘲笑她,因为她是“没有过去的杂种”,是“局长的军犬”,是不应该和他们坐在同一张桌子上的外来者。喰种诅咒她,因为她是人类,是白鸠,是在战场上毫不犹豫扣下扳机的刽子手。两边都在她身上找到了可以尽情释放恶意而不必承担道德负担的理由,无论在哪一边她都是异类,都是敌人,都是可以被合理憎恨的对象。
    既然如此,那就不必选择。
    从人类身上研究恐惧。从喰种身上研究力量。
    然后把两者结合起来,创造出最完美的造物。
    ——要是能杀掉就好了。
    她撑起上半身。脊椎一节一节从弯曲变成直立,头发从脸颊两侧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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