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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笙南心头一软。
    他们的相遇太过急促而匆忙,甚至都来不及互相了解彼此,便举行了婚礼,他们互相浏览了对方的信用,资产,工作,学历,却从来没有想过坐下来,彼此点一杯咖啡认真地聊一聊。
    时过境迁,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好几年了,他们才在一桌的狼藉后,开始谈论彼此的过去,“一切都过去了,阿青,我们会越来越好的。”
    至此以后,白笙南便再也没有提过要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定居之类的话题。
    沈煜青在提到那段经历的时候,几乎快要被自己恶心到吐出来,他们哪里会那么好心,给自己一块腐烂的肉,他们就要从沈煜青身上割下新的一块,然后撒上海盐和黑胡椒,放到煎锅中烹饪,再端给那些达官贵人们吃,只是因为他们从自己的血液当中提取到了一种活性物质,这种物质一旦离开他的身体超过十秒,就会彻底腐败死去,于是,他们用锐利的刀割下沈煜青身上的肉,他们发现,那种物质可以在他的肉块上存活数小时之久,这段时间完全可以让他们将肉烤熟,然后端到达官贵人的桌子上。
    对了,白笙南对今天餐桌上赞不绝口的鸡汤,也是他们当着沈煜青的面制作的,那些人似乎很喜欢,用来煲汤的次数比煎制的要多的多。
    沈煜青只是将自己的一部分经历美化过后讲给了白笙南听,她就一副眼泪汪汪的,忍不住心疼自己的模样,就在刚才,他还收获了白笙南的一个拥抱。
    沈煜青心底不免有些嘲讽,既然现在心疼,那过去为什么要丢下自己一次呢?其实他已经习惯了衣不蔽体,忍饥挨饿的生活,甚至已经习惯了看着刀锋在他的身体上滑动,因为饥饿,他不会浪费掉伤口处涌出的鲜血,会一口一口的将它们吞入腹中。
    他们骂他是畜生,养了这么久还听不懂人话,沈煜青连眼皮子都不抬一下,他需要活下去,身体摄入的能量只允许他躲在角落里安静的活,他做不了其他。
    他原本可以一直这样活着。
    可偏偏有人救了他,养了他,却又在他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时候扔掉了他,就像是个什么惹人厌的垃圾,连沾一下都嫌手脏。
    如果白笙南知道一切真相会怎样呢?她会觉得自己是一只面目可憎的怪物,迫不及待地想要远离,还是说……会温柔地抚摸着自己的耳朵和尾巴,就像她侍弄着花花草草一样,低声安慰他,告诉他自己会一直陪在他的身旁?
    沈煜青不知道,他甚至不敢细想。
    本能会让一个脆弱的人做出第一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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