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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货的人不少,愿意出价的人也不少。能不能卖到五十两不好说,但三四十两总归有人要的。
    问题是该怎么卖?
    他堂堂永安侯世子,要是亲自拎着鸡去大街上叫卖,他爹知道了怕不是要打断他的腿。
    不能明着卖,那就只能暗着来。最好的法子是找个中间人,把鸡转手给那些喜欢斗鸡的富家子弟。那些人出手大方,不在乎几十两银子,只要鸡的品相好血统正,价格基本好商量。
    找谁呢?赵平不行,那小子嘴上没把门,前脚卖了鸡后脚满京城都知道世子穷疯了。阿福倒是老实,可一个小厮拿着名贵斗鸡去市集上卖,旁人肯定会起疑心。
    想来想去,脑海里只剩下一个人。
    林行越起身回了书房,铺开信纸,提笔蘸墨。
    “沈兄亲启。”
    他继续往下写。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三日不见如隔九秋。在下掐指一算,自沈府宴上那一别,竟已过去了整整一天!”
    林行越盯着自己写的字,觉得有点丢人。但转念一想,反正是写给沈尽的,丢人也丢不到外人面前,便接着道。
    “虽是区区一日,在下对沈兄的思念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不知沈兄可有同感?在下猜是有的。毕竟在下生得这般好看,沈兄没有不想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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