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的——他的字不大,压在纸的右下角,墨迹还没有完全干,在烛光下反着微微的湿光。
    那天傍晚,房玄龄开始抄定本。他把政事堂的烛台挪到桌角,又从架子上取了新的藤纸,一刀一刀裁成同样大小。裁好之后摞在一起,用镇纸压住,然后研墨。研墨的时候手上用了些力气,墨锭在砚台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墨汁渐渐浓起来,能照出烛火的影子。
    定本的内容他已经记熟了,但每抄一份之前还是要再看一遍。他抄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写,每一笔都送到位置才收。抄到第三份的时候,笔尖在“三复奏”三个字上停了一下。墨在笔尖上聚成一颗小珠子,颤了几下,滴在纸面上,洇出一个小小的圆点。他把圆点旁边的墨迹用笔尖往外拨了拨,拨不掉,墨已经渗进纸里了。他停了片刻,没有换纸,继续往下抄。
    抄完最后一份,他把所有抄本摞在一起,用一方砚台压在桌角。窗外已经完全黑了,廊下的灯笼不知道什么时候点起来了,光从窗纸里透进来,在地面上铺了一层淡黄色。
    翌日一早,方案呈了上去。
    李世民在偏殿里把定本从头看到尾。他看得不快,看完一页翻一页,翻过去的不往回翻。殿里没有别人,只有他面前的几案上摊着一叠文书,旁边放着一碗热茶,茶是新的,热气往上冒,在早晨的光线里看得清每一缕白烟。
    看到最后一页,他提起朱笔。笔尖在纸上悬了片刻,然后落下去,在末尾批了一个“可”字。那个“可”字写得不小,占了两行的高度,最后一笔拖出去很远,笔锋在纸上划出一道细细的朱痕。
    当天上午,《死刑五复奏令》正式发出。
    令文不长,一共四层意思。第一层,凡死刑案件,大理寺判决之后交由刑部复核,复核之后还要送御史台再核一遍。第二层,行刑前三天,每天都要向陛下复奏一次,三次复奏对应三次勾决。行刑前两天做第一次复奏,行刑前一天做第二次,行刑当天做第三次。第三层,行刑当天,陛下不举酒乐,不食荤腥。第四层,行刑之后,每年年底各州的死刑案件要汇总复查,复查由刑部和御史台共同执行,刑部检查案卷本身,御史台抽验审案流程,复查结果报政事堂存档。
    令文的末尾留了空白,让各州填写试行的具体日期。
    最后一页单独印着一行字: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复生。那行字的笔画很硬,不是手写的,是用刻版印上去的,每一笔都像是刀刻在木头上的。
    抄本发下去的那天,房玄龄把其中一份揣进袖子里,走出了偏殿。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