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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只是后来放血放的越来越频繁,又加上偶尔几次取心头血留下的后遗症,秋月白扮演起张海日来越来越容易露馅,于是待在小客仔那边的时间就越来越少。
    直到时光匆匆流逝,收拾好行装的小张海客,和小张海寄并肩站在他面前向他道别时,秋月白才恍然意识到,已经到了这两人该离开的日子。
    当初那两个瘦瘦小小的少年,如今已经有了几分青年人的样子,身形挺拔精壮,身上充斥着朝气。
    穿一身西装,脚上蹬个皮鞋,拎上个公文包,还真有点大老板的架势。
    秋月白看见他俩这身装扮,愣了愣,即便是早有准备,也依然有些不舍。毕竟这一次分别,再见时就不再是少年了。
    “哎呦,要走了?粤语学会了没呀?就你俩这点能耐,还能弄得明白经商管理?连个小蛋糕都抢不过我。”
    白衣少年半靠在门框边,看着即将离开的他们两个,语气里带着调侃。他们看着,眼眶却莫名有些湿润。
    这么一分别,再见面是多长时间以后呢?
    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还是百年?
    小张海客被自己心里的想法吓了一跳,狠狠摇了摇头,将那个想法甩出去。
    怎么会是百年呢?白哥明明就在张家,安全的很。他们还说等他们干出一番事业来,又带白哥去南方玩的。
    “嘿,这么瞧不起我们?我们已经把你所有会的粤语歌都学会了好不好?到时候就算是经商卖不了钱,我俩街头卖唱都饿不死自己。”
    小张海寄恶狠狠的瞪了一眼门框边的少年,眼底却悄悄的红了。
    “是吗?你难道不知道师傅教徒弟都是要自己留一手的吗?”
    秋月白笑着,又把他的吉他搬了出来,一个翻身跳上墙头,将吉他放在自己腿上。
    这一首歌是他很早以前就想唱,但一直都没唱的,因为他觉得这首歌实在是太适合放在临别时了,故而一直留着。
    “没听过的歌吗……等我一下!”
    小张海客低头呢喃了一声,随即随便扔下手里昂贵的公文包,飞奔着跑回了自己的院子。
    穿着西装皮鞋狂奔,刚刚才靠衣冠撑起来的那点气质瞬间土崩瓦解了。
    小张海客这么着急忙慌跑进屋里拿出的,只是一个特别老旧的收音机,和一卷空磁带。
    这东西是他昨天晚上收拾东西才偶然翻出来的,以前一直都没有找到。到走了才找出来,还以为是没用场了,没想到能正好用到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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