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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事件的起因,是曹二勇见陈紫萱样貌姣好,心生欢喜之下,想要上前搭讪。”
    “俗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如今这般开放的社会环境下,曹二勇的行为是再正常不过了。”
    “从这点上来说,他的出发点并没有什么恶意。”
    “哪知,对方三人蛮不讲理,话还没说两句呢。”
    “先是言语讥讽,再是酒瓶爆头。”
    “曹二勇面对三人做出这一具有人身伤害的行为,这才无奈反击。”
    “对于造成陈紫萱一方三人的受伤后果,这点也是他们没有想到的。”
    “为此,我方愿意对被害人积极做出赔偿。”
    “希望法庭能够酌情审判!”
    如今,人证物证俱在,抵赖是没有用的。
    唯一能争的,就是法院怎么给曹二勇三人定罪。
    寻衅滋事:五年以下。
    故意伤害:十年以下。
    赖岳京要争的,就是这个。
    咚!
    还没等陈清泉说话,林河就直接起身道:“我不同意被告律师的说法,曹二勇三人出手如此狠辣,行为如此恶劣。”
    “三人此举,这是在挑战公众的心理安全底线。”
    “无论是从他们的行为,和所造成的后果来看,都不是寻衅滋事罪范围所能容纳的。”
    “况且,我们国家,对于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可是早就划分过界限的。”
    “首先则是动机不同: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而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其次则是行为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
    “在这起事件中,曹二勇纠结同伙,对陈紫萱三人进行殴打,完全是因为搭讪被拒后,恼羞成怒。”
    “而且,此举已经造成了两人重伤的结果,从这点上来看,已经是属于故意伤害的范畴了。”
    “因此,我方请求法庭以故意伤害罪严判曹二勇三人。”
    林河说完,习惯性的伸手去拿旁边的农夫三拳。
    还没等他的手伸过去,陈紫萱就一脸笑意的将水递过来。
    这次不等陈清泉发话,赖岳京就起身道:“如原告一方所说,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6月23日那晚的事件,好像也是在此范围之内。”
    “最起码在吃饭之前,曹二勇跟陈紫萱并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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