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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一个男人走在令宜身后半步的位置。很高,肩很宽,穿着一件黑色的薄款风衣,走路的姿态有一种被训练过的松弛感。
    他的五官非常出色——眉骨高,下颌线利落,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
    就算以宋明远在曼哈顿见了无数投行精英和律所合伙人的标准来看,这个男人的外形条件也挑不出任何毛病。
    他走路的姿势不太像医科大的学生,医科大的学生走路多半行色匆匆,但这个人不紧不慢,像是习惯了被注视。
    宋明远把花往身后又藏了半寸。
    “哥!”令宜跑到他面前,脸上带着那种熟悉的、安静的、笃定的笑,
    “你怎么突然就跑过来了?也不提前打个电话!是不是刚回国就闲不住了?”
    “路过。想着离你学校近,顺便来看看。”
    令宜没有注意到他身后藏着东西。她转过身,等那个黑衣男人跟上来。
    然后做了一个让宋明远血液瞬间凉了半截的动作——她伸手挽住了那个男人的胳膊。
    “哥,给你介绍一个人。”令宜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他从未听过的、微微的紧张和羞涩。
    “这是周野,我男朋友。周野,这是我哥,宋明远,我跟你说过的。”
    周野上前一步,伸出手,笑容明亮而不张扬:
    “哥,常听令宜提起你。她说你是华尔街回来的,让我做好心理准备,说你的标准特别高。”
    他说着笑了一下,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
    宋明远看着那只手。他的大脑在处理这条信息——“男朋友”——处理了三秒钟之后弹出了一个报错窗口。
    他感觉自己的胸腔里有什么东西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往下坠,但脸上还是在零点几秒内切换到了一个得体的社交笑容。
    他不动声色地把花从身后移到身侧,用腿挡住,腾出右手和周野握了一下。
    “你好。”他说。
    “哥,你手上拿的什么?”令宜歪了歪头,终于注意到了他藏在身侧的那束花。
    “哦,这个。”宋明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那束芍药和洋桔梗,花语是“情有独钟”,包装纸在晚风里轻轻晃动,像是在提醒他做了一件多么可笑的事。
    他抬起头,笑了一下,语气轻松得连他自己都佩服,
    “路过花店打折,随便买了一束。本来想着你住宿舍,放点花心情好。”
    “好漂亮!”令宜接过花,低头闻了闻,眼睛弯起来,
    “谢谢哥。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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