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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的司机而已。
    尽管检方一再假设我的当事人可能在汽车上对死者进行了骚扰。
    但是,在法庭上没有证据的假设是站不住脚的。
    而且,也没有人能够在时速高达80km的汽车上。松开方向盘去骚扰一个坐在汽车后排的乘客。”
    宋耀祖的无罪辩护建立在一个核心原则上——死者自己打开了车门,然后自己跳下了汽车。
    他请来了法医专家,详细解释了死者的伤势与跳车行为的关系,并展示了现场勘查报告,证明车门把手上只有死者的指纹。
    随着庭审的深入,所有的证据都在朝着对驾驶员有利的方向发展。
    “各位陪审员,”宋耀祖在结案陈述中说道,
    “首先,感谢你们抽出宝贵的时间参与此案的审理。相信通过所有的证据,你们已经得出一个结论——死者的死亡完全是一场意外。
    而导致这场意外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我的当事人——尽管向检察官一再强调——这件案子因为我的当事人有听力障碍所导致的。
    但这并不违反法律。我们的法律并没有禁止有听力障碍的人驾驶汽车,当然他们需要在助听器的配合下。
    是我的当事人,他并不是听障人士,他是因为中耳炎所导致的暂时性的听力障碍,而且根据医生的证明这种短暂的听力障碍,并不影响驾驶汽车。
    虽然这致使他听错了目的地,驶向了另一个方向。当然这是一个错误。
    他是需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责任,就是需要做出相应的赔偿,但这只是民事赔偿。
    这仅仅只是对意外做出的赔偿,而不是为其他人的错误付出刑事责任。
    毕竟,无论是谁都没有也不可能预判到死者会自己在时速接近100km的汽车上打开车门,然后跳了下去。
    当然没有任何人会有这样的预判,因为这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这一事件的核心就是——死者自己打开了车门。
    我相信诸位陪审员已经明白了这一案件的关键!
    如果一定要有人负责的话,那么就是死者用她自己的生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而我的当事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守法公民,认真工作、生活,遵守法律。不幸的是,有人做出了危险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了伤害,也给他的生活带来了麻烦。
    各位陪审员,法律就是法律,它保护的是守法者,他所保护的是我们每一个人,而不是谁死谁有理!”
    他的话音刚落,旁听席上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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