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皱眉:“所以呢?”
“所以你得用对它来说最慢、最没效率、最不像是力量的东西去磨。”李长夜望着池水,语气平平,“你得让它跟着你一起过日子。”
我没立刻懂。
但李长夜已经不再解释。
他只是往我脚边那盏灯看了一眼,道:“把它带着。去哪儿都带着。别收进体内,别压进法则,别把它当法器炼。就当它是你身上多出来的一件东西。一件你得天天拎着、擦着、带着走的东西。”
“然后呢?”
“然后继续过日子。”
我半信半疑。
但也没再问。因为我已经学会了一件事:李长夜说的话,往往要等你真正做了,走了一段,坐到某个黄昏边上去,才会忽然明白过来。
不是他故意不说清楚,而是有些东西,说了你也接不住。非得自己拎着灯、背着九个宇宙、在人间的烟火气里滚一圈,才能摸到那层意思的边。
于是从第二天起,我就开始拎着灯过日子。
是真拎着。
不是收起来,不是挂在腰上,也不是丢在观穹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