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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必输的仗,不接伤天害理的单子。
    我们的装备也彻底更新换代。
    现在的我们,看起来既不像神族,也不像魔族,更不像传统的修仙者。
    我们是怪胎。
    石荒把他的身体练成了一座移动的引力堡垒。
    他现在不穿战甲了,他自己就是战甲。他的皮肤表面覆盖着一层黑色的角质层,那是高密度的压缩物质。他一拳轰出,不再是简单的力量,而是带着“引力波”。
    叶黑彻底走上了“机械飞升”的路子。但他飞升的不是灵魂,是肉体。他把自己的每一块骨头都刻上了阵法。他变成了一个“阵法巨人”。
    而我。
    我终于把【诛仙剑阵】刻进了我的左轮枪里。
    这把枪现在叫【轮回】。
    六发子弹。
    第一发:破魔。专杀魔族。
    第二发:弑神。专破神族护盾。
    第三发:乱空。搅乱空间。
    第四发:断念。斩断神识锁定。
    第五发:岁月。附带时间腐蚀。
    第六发:因果。
    这第六发,我至今只开过一次。
    那次,一个神族的十二翼炽天使,带着一整支审判舰队来围剿我们。
    他很高傲,站在旗舰上,宣读着我们的罪状。
    我隔着三万公里。
    对着他开了一枪。
    没有弹道。
    当我的手指扣动扳机的瞬间,他的眉心就出现了一个血洞。
    因为在因果律上,他“已经”中枪了。
    那一枪,抽干了我一半的生命力。
    但我活下来了。
    那个炽天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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