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直接没收财团、商人的财产很简单,但势必引起较大的动荡。
    为此陆承钧制定了一份清算方案。
    先让林志堂以省长身份,发布了《北雄岛殖民资产清算公告》。
    第一项,要求扶桑财团、商人,限期内拿出资产合理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材料者,一律视为非法掠夺。
    材料需要标注清楚,从哪采购,花费多少,是否回执,要有明晰的交易流水。
    第二项,雇佣劳工、矿工、苦力,是否按照标准工资支付,伤残、工伤等是否按照标准进行赔付,若未按要求进行劳务聘请,罚三倍!
    第三项,调查财团、商人等人员的详细信息,是否有违法犯罪之罪行,需按照大夏律法,统一进行惩治。该罚款罚款,该扣押扣押,该问责问责!
    第四项,资产性质不同,按不同的规定执行,譬如土地、矿产等资产,必须回归大夏所有,以此补偿扶桑执政期间的苛税杂政。
    最终解释条款:
    -对直接参与屠杀、镇压、虐待北雄岛民众的扶桑军官、工厂管理人员,移交军事法庭,依法判处死刑或长期监禁。
    - 对积极参与殖民掠夺、协助扶桑政府实施暴政的扶桑商人、财团高管,判处有期徒刑,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对一般参与人员,若能主动交代罪行、配合调查、退还非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理,限期离境。
    汤一鸣快速的扫了一眼资产清算公告,心里对少帅的佩服无以复加。
    他明明可以直接抢,还非得编出如此一套可以自圆其说的东西。
    前边几项根本不用看,凡是出现在北雄岛上的扶桑人,或多或少都参与了殖民活动,不仅要上交非法所得,还要接受制裁。
    哪一个不是靠着殖民统治发家?
    哪一个手上没沾过掠夺的脏钱?
    没参与过欺压民众?
    按这套标准查下来,没有人能全身而退。
    从轻处理,限期离境的说法,看看听听就得了,必不可能按这一条执行的。
    陆承钧不仅想扣下他们所有的资产,还要合理合法的跟这些人要赔偿。
    把人扣下,等家族拿钱赎人。
    “高,少帅实在是高,我会亲自跟大家说明资产清算的意思。”
    “让执行军官充分理解少帅的苦心。”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吧。
    陆承钧受到汤一鸣的奉承,深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
    远在大洋彼岸的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