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的协防条款初步达成共识,话题随即聚焦于青济港归属这一关键问题。
陆承钧非常强势,一扫刚刚的配合,直截了当的说明底线:“施佩中将,青济港本就是大夏领土,此前贵方以租借形式管理。此次联合协防,大夏投入巨大兵力与资源,战后将港口正式收回。但我承诺,贵方的合理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战后青济港正式移交大夏,贵方保留北港两个商用泊位的使用权,可自由停靠商船与非作战舰船;
青济造船厂由双方合资运营,各持50%股份,享有技术分享义务,保障双方舰船维修,均享有使用权;
贵方在租借区的原有办公建筑、住宅等不动产,可按市场价格折价转让给大夏,或继续租赁使用。”
施佩中将沉默良久。
青济港移交给大夏,意味着他们修建的炮台、工事都要交出去。
以后这里就是陆承钧说了算。
可帝国本土战事在即,根本无力维系远东据点的绝对控制权。
更重要的是,与大夏深度绑定,才能借助其力量牵制第一帝国与扶桑,为帝国远东舰队争取战略空间。
无奈归无奈,从理性的角度判断,需要他同意。
“好,我同意你的方案。”
“但我需补充一条,若战后第一帝国与扶桑仍对青济港构成威胁,双方的联合协防机制需延续三年,直至远东局势稳定。”
陆承钧毫不犹豫应下,这一补充也符合大夏的利益。
还有一条,那就是协防协议归协防协议,双方并不存在联盟关系。
此次合作仅限于青济港问题,不涉及国家层面的策略。
日后该宣战还能宣战。
只不过在青济港这块地盘上,双方属于协防合作,不得互相开火。
谈判至此,核心分歧尽数解决。
参谋当即拟定《青济港联合协防暨战后权益划分协议》,逐条宣读确认后,陆承钧与施佩中将分别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鲜红的印章落下,标志着双方深度合作正式生效。
大夏借协防之机收回青济港主权,第二帝国则借助大夏力量保全远东战略支点,一场基于共同利益的合作就此达成。
签字完毕,施佩中将起身与陆承钧再次握手:“陆巡阅使,希望我们的合作能共渡远东危机。”
对第二帝国而言是渡过远东危机。
可对于大夏而言,仅仅是收回一处故土。
除了第二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