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王哲直起身,迎著林志远的怒火,眼神虽仍恭敬,却透出一股罕见的执拗。
    在怼林志远的同时,他也将吴晔给搬出来。
    钦差,皇帝,吴晔!
    这些名词砸在林志远头上,他眼神从愤怒变成带著几分闪烁。
    他讥讽:「怎么,有了靠山,就不一样了?」
    王哲见他言语刻薄,笑了。
    莫说他压根没有投靠吴晔,那位通真先生也未必会收下自己。
    就算自己有,他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
    他走到如今这一步,步步为营,小心翼翼,不就是因为自己没有靠山吗?
    所以——
    「所以,林大人想要表达什么?」
    「下官只是好奇,林安抚如此在意「体面」,究竟是为了朝廷的体面,还是为了——
    福建路诸位同僚,乃至林安抚您自己的体面?」
    王哲的声音不高,却在安静的州衙大堂里显得格外清晰,甚至带著几分刺耳的尖锐。
    他不再使用敬称「林公」,而是换成了官职「林安抚」,距离感瞬间拉开。
    林志远童孔微缩,脸上怒容更盛:「放肆!本官乃一路安抚,代天子抚绥一方,朝廷体面即是本官职责所在!你区区一通判,竟敢妄加揣测,以下犯上!」
    「以下犯上?下官不敢。」
    王哲微微躬身,礼数周到,言辞却寸步不让:「下官只是就事论事。苏烨所犯,乃「杀人祭祀」之罪,此非寻常贪墨渎职,此乃践踏人伦、灭绝人性之十恶不赦大罪!
    《宋刑统》有载,凡有此行者,不分官民,皆当极刑。朝廷百年禁绝巫蛊,陛下更以「道君」自居,推崇正教。苏烨身为知府,知法犯法,若依林安抚之意,为其遮掩「体面」,以贪墨之名了结,试问——」
    他猛地抬头,目光如炬,直视林志远:「置国法于何地?置陛下禁巫之志于何地?置那无辜惨死的妇孺冤魂于何地?
    若此事传扬出去,被朝中御史、被敌国知晓,我大宋不仅出了一个禽兽知府,更有一路长官为其遮掩丑行,那时,朝廷失去的,就不仅仅是泉州一地的官箴,而是天下人对大宋法度、对陛下圣德的信任!
    林安抚,这其中的轻重,您当真衡量不清吗?」
    这番话,有理有据,将「维护体面」上升到抗旨、枉法、欺君的层面,压得林志远一时语塞。
    他气得浑身颤抖。
    王哲在他心里不过是一个通判,不,哪怕他是泉州知州,又怎么敢如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