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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2章 扫六气,正三天
    苏烨落马的理由,引发的震撼,还超过了一般的贪赃枉法。
    知州,一州的知州居然知法犯法,而且还是害人性命的邪神信徒。
    这种爆炸的新闻,放在后世也是要上热搜,挂上一个星期的那种。
    更何况是这个信息闭塞的时代,引发的轰动性可想而知。
    消息像一阵狂暴的旋风,以泉州为中心,疯狂地向四面八方席卷而去。
    与以往贪腐案件那种「官官相护」、「罚酒三杯」的暖昧不同,苏烨的罪行太过骇人听闻,突破了人伦底线,其身份又极为敏感—一州知州、进士出身、
    士大夫阶层。
    这几个标签与他「暗通妖人、戕害妇孺、血食祭祀」的罪行结合在一起,产生的爆炸性效果,远超任何贪墨渎职案。
    首先是泉州本地及周边州县。
    布告贴出的当关,整个泉州城就陷入了一种愤怒与恐惧交织的沸腾。
    茶楼酒肆、街巷坊间、码头货栈,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件事,咒骂声、叹息声、难以置信的惊呼声不绝于耳。
    许多人家关起门来,悄悄议论著几年前、甚至更早时候发生的那些失踪悬案,越说越是心惊,越说越是悲愤。
    一些曾有家人失踪的百姓,更是捶胸顿足,哭喊著要去州衙讨说法,要去撕了苏烨的皮肉。
    市舶司衙门外,很快聚集起越来越多的人群,他们不是来看热闹,而是带著愤怒和悲痛,要亲眼看著这个恶魔伏法。衙役们不得不加派人手,拉起更宽的警戒。
    周边的晋江、南安、惠安等县,消息也迅速传开。乡村的祠堂前,田间地头,人们停下手中的活计,听著从城里回来的货郎或识字人带来的消息,无不目瞪口呆,继而破口大骂。
    士绅阶层则陷入了更深的忧虑和恐慌。
    这场由吴哗的任性引发的动静,比人们想像中还要大。
    泉州衙门,通判王哲按照一开始的计划,接替了泉州府的工作。
    可是他接受泉州府,却没有任何兴奋的感觉,外边闹出来的动静实在太大了。
    吴哗居然没有按照朝廷以往的惯例,将这种丢人的事情藏而不发,或者说先将苏烨押到汴梁审查,再行定罪。
    王哲明白,吴哗搞出这么一手,分明就是不打算给苏烨留活路了。
    在宋朝,虽然惯例上是不杀士大夫的,但这个所谓的不杀,肯定也有破例的底线。
    如果是一般的贪赃枉法,或者其他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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