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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灵的报告同步弹出。
    【现场勘查结果确认:仓库院内停放的白色面包车,车牌被故意污损。经技术复原,车牌号为“龙A·7F329”。该车登记在一家名为“阜安县富民农资经营部”的个体户名下,该经营部已注销。实际使用人:吴德旺。】
    【仓库内部热成像分析:主仓库内无人。靠里那排平房内有多个热源,呈分散状分布,符合多人聚集的特征。热源高度在0.8米至1.2米之间——儿童身高范围。】
    【声音采集分析:通过定向拾音器采集,平房内传出细微的哭声和说话声。说话声为成年男性,口音为本地话,内容无法完全解析,但多次出现“别哭”、“吃饭”、“老实待着”等词语。】
    【结论:目标吴德旺确认为康明义在龙城的最后接头人。其承租的废弃仓库为临时关押被拐儿童的窝点。仓库院内停放的白色面包车为运输工具。平房内目前至少关押八至十名儿童,与邱成安、康明义交易清单上的“十个”高度吻合。】
    林默的目光凝住。
    十个孩子。
    现在关在那个荒草丛生的院子里。
    等着被“发”。
    吴德旺此刻应该也在那里。
    他需要确认目标的位置。
    【吴德旺实时位置追踪:手机信号位于仓库院内,持续两小时未移动。符合在窝点内看守货物的行为特征。】
    林默调出仓库周边的地形图。
    仓库位于县城边缘,东侧是农田,西侧是废弃的农机站,南侧隔着富民路是一片自建房,北侧是荒地和一条干涸的排水沟。
    交通便利,但隐蔽。
    周围没有监控。
    吴德旺选择这里,是因为便于夜间装车运输——从仓库后门出去,沿迎宾大道向北两公里,就是省道。沿省道向西五十公里,便是通往西南边境的高速公路。
    那些孩子,就是沿着这条路,被送往缅北。
    林默闭上眼睛。
    他的意识穿透地图,落在那片荒草丛生的院子里。
    院子里的荒草有半人高。
    白色面包车停在平房门口。
    平房的窗户从里面用木板封死,只留一条缝隙透气。
    门是木门,从外面闩着一根铁闩。
    里面传来孩子的哭声。
    很轻。
    像怕被人听见。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门里传出来。
    “哭什么哭?再哭不给饭吃!”
    哭声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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