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慕晴咽了咽口水。
她来北大荒快一年了,吃的肉都是陆映红养的猪和鸡,鱼倒是吃过几回,是王虎从独木河里摸上来的。
但海鲜,真的一次都没吃过。这个年代交通不便,不靠海想吃到海货,比登天还难。
“那你帮我多带点。”苏慕晴说,伸手去掏口袋,“淡菜、干贝、海米,一样来几斤。蚬子干也要,那个炖蛋好吃。钱我先给你——”
“别别别。”孙晓梅按住她的手,“等我回来再说,我还不一定能带多少呢,万一我叔家今年晒得少,我也不能把人家留着自己吃的都拿过来。”
苏慕晴想了想,也是。
这个年代,谁家都不富裕,晒点干货都是留着过年待客的,不能仗着有关系就给人搬空了。
“那你看着办,”苏慕晴说,“能带多少带多少,钱不是问题,对了,你顺便问问你叔,有没有那种大个的干贝,炖汤特别鲜的那种。”
孙晓梅笑了:“你倒是会挑。行,我帮你问。不过你可别抱太大希望,大个的干贝金贵,一般都不会留着晒干的。”
苏慕晴满意地收了手,但还是摸出来一张大团结塞在她手里,“总不能让你垫全部的钱,这算订金,到时候多退少补就是了。”
孙晓梅没办法,把钱收了,又见苏慕晴凑了上来,“东西的事回头再说,你先跟我说说,你俩这到底是怎么定的?上次我问起你们俩的事,你都只告诉我觉得他这人还行,这就要带回去见父母了?这也太快了吧。”
孙晓梅被她笑得不好意思,低下头,手指在膝盖上画圈,画了好一会儿才开口:
“我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是……就是他这个人吧,看着大大咧咧的,其实挺靠谱的。”
“我脚崴了那天,他跑前跑后的,比我自己还着急。后来又天天来知青点,给我送吃的,帮我干活,赶都赶不走。”
她顿了顿,嘴角压不下去:“我确实觉得他人不错,也写信回家去了,我妈回信里还说她正愁我的婚事呢,说我二十一了,再不找对象就晚了。说王虎要是人好,就带回来看看,别光写信说,得见见真人。”
苏慕晴听着,心里忽然有些酸。二十一岁,放在后世还是大学没毕业的年纪,还在为论文和实习发愁,但在这里,二十一岁已经是老姑娘了,再不嫁人就该被人说闲话了。
孙晓梅家里对她,已经算这个时代不错的了,虽然家里孩子多,顾不上她,但也没有做出盲婚哑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