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笨的办法,也是没有条件的时候唯一的办法。
“活着回来。”他的顶头上司在出发前,只说了这么几个字。
陆承锋把最后一口疙瘩塞进嘴里,嚼了两下,混着热水咽了下去。
好歹最近的潜伏很顺利,荒山野岭的还能生个火,不然吃喝都成问题,他们带的干粮,不到没猎物的时候,都不会动。
旁边趴着的是刚当兵两年的小陈,二十一岁,是黑省人,这小子瘦得像根竹竿一样,但体能好得出奇,跑起山地来跟头鹿似的。
此刻他正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画圈,嘴里还念念有词。
“画什么呢?”陆承锋低声问,“等会撤退的时候记得抹了。”
小陈笑嘻嘻地,“放心吧陆队,忘不了,我就是数数日子。”
“今天是第十七天了,咱的图画了多少了?”
一旁刚刚方便回来的另一个战士正把武装带又绑回自己身上,一脸戏谑凑过来,“陈麻杆,你这是着急回去娶媳妇呢?!”
小陈没好气躲开他,“去去去一边去,谁叫陈麻杆?我媳妇说了等我这次回去就办喜事了,你就羡慕去吧!”
陆承锋看着他们闹,没接话,反而伸手进口袋里,摸了摸另一个东西。那是一枚被他用锉刀磨平了棱角,又用红布缠了一圈的子弹壳。
是他想带回去给苏慕晴的礼物。
他知道也许这个东西对苏慕晴来说一文不值,但此刻,这是他能带在身边,就算牺牲也不会被发现身份的唯一念想。
听到小陈已经定好了婚事,他反而有些羡慕。
但转念一想,现在很多人都是盲婚哑嫁,他能确定一个和自己情投意合又志趣相投的人,已经是不可多得的幸运了。
手心里那点金属的凉意逐渐被皮肤浸染,他攥得更紧了一些。
“陆队,你想家吗?”小陈突然凑过来问。
“想。”陆承锋松开手,又把子弹壳塞回口袋深处,“想也没用,干完活就能回去了。”
小陈点点头,把地上那些圈圈用脚擦掉了。
远处传来鸟叫声,三短一长,那是警戒哨的信号,有人来了。
都不用陆承锋下令,几个人迅速行动起来,动作轻快地处理好地面上的一切,甚至做好了猎人露营的伪装之后,飞速撤离。
陆承锋留在最后,远远地望远镜进行侦查。
三个人,走得不快,应该是巡逻的。
直到确定三个人逐渐远离,陆承锋才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