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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不是订的,不是租的,是他真金白银买下来的。
    但此刻,他的眉头却是紧皱的。
    资料是他委托的那位法律顾问发过来的,一共三份。
    这位花旗法律顾问在代表他进驻美高梅影业后,美高梅影业每一份合同签订,都需要经过他审核,然后汇报给林浩然。
    原因很简单,怕他们在林浩然入主之后,对美高梅的IP、发展策略、电影拍摄等做手脚。
    比如,如果把美高梅影业的优质IP卖掉,美高梅影业现任CEO按照以往的管理权而言,是有这个权限的。
    所以,在拿下美高梅影业之后,林浩然便做了这方面的防备。
    这份防备,现在看来做对了。
    法律顾问发来的第一份合同,是一份关于《绿野仙踪》IP授权的协议,授权对象是环球影业,授权内容是《绿野仙踪》的电影改编权,授权期限是十年,授权金额是一千万美元。
    以一千万美元的价格,将《绿野仙踪》的电影改编权授权给环球影业,期限为十年。
    林浩然看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差点没把手中的咖啡杯摔了。
    《绿野仙踪》是什么级别的IP?
    是好莱坞黄金时代的象征,是全球观众心中的经典,是美高梅片库里最值钱的资产之一。
    这样的IP,电影改编权只卖了一千美元,还一卖就是十年。
    这不等于是把一座金矿以废铁的价格卖给别人了吗?
    真当他是傻子吗?
    他花超过十亿美元去将美高梅私有化,还缺这一千万美元?
    林浩然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怒火,继续往下看。
    合同还没有签名,因为遭到了花旗派驻的法律顾问以及财务的反对。
    弗兰克·罗斯曼作为美高梅影业CEO兼董事长,确实有权力决定美高梅影业的发展走向。
    但问题是,这份合同的条款明显不合理,价格明显偏低,授权期限明显偏长。
    任何一个有经验的IP运营人员都能看出,这是一份对美高梅影业极为不利的合同。
    弗兰克·罗斯曼不可能看不出来。
    能够被柯克·克科里安任命为美高梅影业董事长兼CEO,说明弗兰克·罗斯曼肯定是有能力的。
    可他的这种做法,却与他的能力完全不匹配。
    他的做法太低智了!
    或者说,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最有可能的是,他被环球影业私下收买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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