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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的圆领衫。头发梳过了。脸洗过了。早上的粥喝了。精神头不错。
    看到林度进来,他甚至主动打了个招呼。
    “林书记。昨晚写的东西,你看了?”
    “看了。”
    “那就好。我该交代的都交代了。剩下的,是法律认定的问题。”
    他的语气平稳。甚至带了一点点从容,一种“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最大让步,接下来看你怎么定性”的从容。
    林度坐下来。没带文件。没带录音笔。手里只有一支黑色的签字笔和一张白纸。
    “齐厅长,你昨晚写了三十一页。我看完了。有一个词,出现了四十七次。”
    齐墨缘挑了一下眉。
    “'馈赠'。”
    “那是事实。”
    “你还用了另一个词。出现了二十三次。”
    “什么词?”
    “'代为保管'。”
    齐墨缘的嘴角动了一下。没说话。
    “你昨天放弃了'代为保管'这条线。改成了'馈赠'。但今天早上我的同事告诉我,你的笔录里,'代为保管'又回来了。二十三次。”
    “部分物品确实是保管性质。我分开说了。”
    “分开说了。好。”
    林度在白纸上写了一个日期。
    “2022年3月17日。”
    齐墨缘的眼睛眨了一下。
    “这个日期,是省文化厅文物保护基金会出具《藏品置换清单》的日期。那份清单上,把一幅徐悲鸿的《奔马图》和两幅不值钱的印刷品做了'等值置换'。置换之后,《奔马图》从基金会的资产目录中消失。”
    林度在日期下面画了一条线。
    “你说是'代为保管'。保管的意思是,东西不是你的。你只是替别人看着。对吧?”
    “对。”
    “那我问你,一个保管人,有没有权利把保管物从一个机构的资产目录中转移出去?”
    齐墨缘没接话。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林度没有看任何文件。他在背。
    “你把一幅别人'寄存'在基金会的画,通过一份《藏品置换清单》转到了你自己名下。这个行为,不叫保管。叫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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