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英国对香港的控制力已日渐衰弱,远在伦敦的内阁对这片远东殖民地早已无心深耕细作,派驻来港的官员要么抱着“捞最后一票就抽身”的短视心态,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恨不得把香港的资源榨干再走。
要么处心积虑地在各行各业掺沙子、安插人手,试图在回归后仍能通过这些眼线施加影响力,维系英国在远东的残余势力。
权力真空的缝隙里,各类势力趁机滋生蔓延,黑帮火拼、走私偷渡、商业欺诈时有发生,整座城市的秩序如同风中残烛,摇摇欲坠。
就像陈冲所知晓的,这个时间段本是叶继欢等悍匪的“黄金期”——若不是提前被他搅乱了轨迹,叶继欢本该在这几年里高频率持枪作案,抢劫金行、对抗警方,成为香港街头人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连这样的悍匪都能横行无忌,足以见得当时香港的治安与管控已经松散到了何种地步。
更荒诞的是,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种反常现象:大批经济犯主动向警方自首。
他们绝非良心发现,而是算准了回归前的法律漏洞——此时自首,审判权归属于英国法律体系,只要聘请顶尖律师运作,钻透法律条文的空子,往往能免于牢狱之灾,最多只是缴纳一笔罚金了事。
更关键的是,一旦接受了英国体系的审判,无论结果如何,他们过往背负的罪责都会被一笔勾销,即便1997年香港回归,内地司法也无法对其进行二次清算。
这看似荒唐的操作,却成了不少经济犯“洗白”自己的捷径。
酒店套房里,陈冲指尖夹着一支烟,烟雾缭绕中,他看向身旁站着的刘明昌,语气里带着几分玩味与冷冽:“你说这些人是不是脑子不清楚?偏偏在这个时候跳出来挑衅我,真当我陈冲不敢动刀动枪?”
陈冲太清楚这个时代的红利与风险——混乱既是危机,也是机遇。
他就是要趁着这股混乱劲儿,用最酷烈、最决绝的手段快刀斩乱麻,把蓝星集团内部的蛀虫彻底清理干净,把控制权牢牢攥在手里,为后续的布局打下坚实基础。
“等97年之后,一切就不一样了。”陈冲缓缓吐出一口烟圈,眼神里闪过一丝算计,“到时候我就是个大大滴良民,顶着成功企业家的头衔,偶尔还能做做慈善,捐点钱博个好名声。既能安稳赚钱,又能落个善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