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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念念上个月画画比赛得奖时拍的,她举着奖状,笑得眼睛弯成月牙。
    我站在照片墙前,看了一会儿。
    然后我走到阳台上,点了根烟。
    三年前,我是一个在工地门口啃馒头的外卖员。
    一个逃避过去、放弃自己的人。
    一个觉得自己不配活着的人。
    现在,我是一个父亲。
    一个被一颗草莓糖救赎的人。
    林清雅用三百万买了我十三年。
    但实际上,她给了我一辈子的意义。
    烟抽完了,我把烟头掐灭,回到屋里。
    明天要早起给念念做早饭。
    她最近迷上了鸡蛋饼,要加葱花和火腿肠的那种。
    我得记得去买葱。
    日子很平淡。
    但平淡就是最好的。
    一个月后,赵明轩的案子正式开庭。
    证据确凿,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宣判那天,赵鹤年没有出庭。
    但他让律师转交给我一封信。
    信很短,只有几行字。
    "陆寒,谢谢你让我知道了真相。虽然真相很残忍,但总好过一辈子活在谎言里。念念是赵家的孩子,也是你的孩子。希望她健康快乐地长大。如果有一天她愿意认我这个爷爷,我会在这里等她。"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个日期。
    我把信折好,放进了抽屉里。
    也许有一天,等念念长大了,我会把这封信给她看。
    让她自己决定要不要认这个爷爷。
    但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现在,她只需要做一个快乐的小女孩。
    画画,吃炸鸡,给每一个人发草莓糖。
    春天又来了。
    学校组织春游,念念兴奋了一整个星期。
    春游那天早上,她穿着新买的粉色外套,背着小书包,在门口蹦来蹦去。
    "爸爸快点!要迟到了!"
    "来了来了。"
    我锁好门,牵着她的手往学校走。
    路上经过一家花店,念念突然停下来。
    "爸爸,买一束花吧。"
    "给谁买?"
    "给妈妈。周末我们去看她。"
    我看着她认真的小脸,点了点头。
    "好。你选。"
    她在花店里挑了很久,最后选了一束向日葵。
    "妈妈最喜欢向日葵。因为向日葵永远朝着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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