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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在这里聚会的好邻居。
    这是来谈判的么?
    先礼后兵。
    罗林将手在男爵儿子肩头挪开,与男爵微笑:“匕首再贵重,也比不过我们今日愉快完成约定重要。”
    “没错。”
    方糖镇男爵错愕。
    他没想到对方竟然这么,这么的温和。
    只是,越是这样他心里越是没底,眼前这位与自己想象中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活了这么久的他绝不会天真的认为,靠温和能将野蛮人征服。
    谁相信,谁就是傻子。
    但,这份温和也不像是装的。
    看不透,看不懂。
    这年轻人,有点可怕。
    “我也有一份礼物,”
    方糖镇男爵指向身后:“请看。”
    罗林顺其所指看去,只见其扈从由后方马队中牵出四匹高大动物。
    那是?
    骆驼。
    问,骆驼是战略资源么?
    答:是的,而且是顶级战略资源,尤其是在沙漠环境中。
    在前世古代更有着‘沙漠战马’之称。
    为什么?
    因为骆驼是沙漠中唯一可靠工具,不管是作为运输还是作为骑兵坐骑,都直接决定在沙漠中的补给能力和机动性。
    甚至,有了骆驼就掌握了沙漠通行权。
    骆驼好啊!
    但也有缺点,与战马的速度相比它算慢两拍的。
    “我听说你喜欢一些野兽,这是我特意找人买来送给你的。南境赤骨地沙民一直没有被征服,就是因为这些骆驼很凶猛。”
    骆驼很会踢击,前踢,后踢都可以。
    它的确会在遇险和特殊情况下发动攻击,但用凶猛形容算是一些夸大。
    大熊那才是凶猛。
    “感谢你的礼物,”
    特意找人买,这话就有些场面了。
    但罗林是真的喜欢骆驼:“今天真是愉快的日子,也预示着我们将拥有一个好的开始。”
    “是啊,我们之间的事情一定会很愉快的进行。”
    不多时。
    双方人马安札营寨,男爵和采邑骑士开始谈正事。
    两个人也各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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