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一位丈夫。”她的父亲在信中如此写道,并附上了一副画像,“看看这一位,博蒙特·洛昂,漂亮英俊,是一名子爵。你喜欢他吗?”
画像上的人有着精致的眉眼,漂亮得像是琳妮丝的陶瓷娃娃,胡须被好好打理过,闪烁着耀眼的光泽。她盯着那个画像看了一会,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在这个时候提出这个要求。她真的需要一位丈夫吗?在这个时候,在这里?
一名子爵手里应该也不会有坎贝尔家族需要的东西。她这样想着,将那个画像丢进了壁炉里,看着它被烧成灰烬,随后很快地写了一封回信表明自己的想法,让刚刚才回来的紫水晶送了出去。
一个丈夫。鹰展翅消失在天边,而琳妮丝靠在椅背上,认真思索这个问题。
她真的需要一个丈夫吗?琳妮丝曾经做过几场旖旎的梦境,但那只是昭示她对男女之事产生了好奇,而不是说她真的需要一名伴侣。现在,她专注地思考,也并非发现自己对于异性的渴求。
男人。
如果我有一个丈夫……不,我不会仅有一个丈夫,草率的,未经了解的结合最后一定会走向破碎的结局,我肯定会离婚,然后再次结婚……
算了!琳妮丝挺直了背,决定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但是她的母亲在回信中要求她回家看看。
“他是个不错的人,我很喜欢他。”她在信中如此说道,“你必须回来瞧瞧,他幽默,风趣,如果你们结婚,那你会得到幸福。”
幸福。
琳妮丝盯着那个词看了很久,叹了口气。
但是妈妈,谁说婚姻一定要两个贵族才行呢?未来的我可能为我挑选一个出乎意料的爱人。她想道。他可能很轻浮,也可能很丑陋,也可能是个残废。一切皆有可能。我还有可能跟一条狗结婚。这并非不可能。
但是琳妮丝还是去了。她不能也无法拒绝父母的请求。在她离开之前,艾米抓着她的袖子要她保证十一月之前必须赶回来,因为那个时候会有几场拍卖会。她觉得琳妮丝必须亮相,如果她愿意买下一只公牛会更好,这样明年他们就可以有十头怀孕的母牛了。
“我保证。”琳妮丝抓住自己的袖子,“我保证。”
她自认为十分诚恳,但艾米还是过了好一会才肯放开她的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