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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7章 大合约
    面对李洛的询问。
    丁志忠和林月互相看了一眼。
    鞍踏公司确实是主打运动风,现在公司的代言人都是体育界大咖。
    “是这样的。”
    丁志忠敲打桌子,给出李洛想要的答案:“其实还得从倚天屠龙记说起,我无意中看到你从水里出来的那个形象,觉得你非常具有运动气质。”
    “和我们公司一贯的形象很契合。”
    “再然后。”
    他端起杯子润了润嗓子:“也找了你的一些新闻访谈,不得不说李先生的形象一贯非常得体,又不失年轻人那种青春和张扬。”
    “没错,我们之前都是体育明星代言。”
    丁志忠端坐几分,认真地说道:“但我们也需要更大的年轻人市场。”
    “在这方面。”
    “我非常喜欢你展现出来的那种感觉。”
    这么一说,李洛就明白了。
    体育明星代言说实话有一定的局限,尤其是没什么重大赛事的时候。
    在这方面。
    演员、歌手的影响力显然会更大一些。
    对拓展品牌价值也更有帮助。
    “谢谢。”
    李洛致谢,开始进入正题:“不知道这个合作细节?”
    这种事情他找人打听过。
    代言有很多种。
    甚至一个公司的代言都会有区分,打个比方,像鞍踏旗下有鞋类、运动服饰类,两大类别甚至一些细项都可以有不同的代言选择。
    “我们公司想和你达成品牌代言。”
    林月打开公文包,在丁志忠的示意中拿出最下方那份文件:“我们的价格相当有诚意,给你的代言费是两年五百万,这里是相关细节。”
    他们今天准备了三份文件,代言级别和金额都不一样。
    现在拿出来的。
    正是最重要的那一份。
    丁志忠一惯相信自己的眼光,经过短短几分钟接触,他觉得可以在李洛身上下重注。
    别的不说,单凭外观都很适合运动品牌代言。
    “你看一下。”
    林月将文件摊开,转着递出去。
    “谢谢。”
    李洛心脏猛跳,不动声色地伸手接过。
    真是大手笔啊!
    怪不得都想成名呢,签个广告代言竟然比自己辛辛苦苦拍一年戏挣的钱还要多。
    不过反过来那么一想。
    要是没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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