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十万大军,八十万百姓,十几万平方公里的地盘,不能靠口头命令过日子。黄翔把厚厚一摞文件放在我办公桌上,封面上写着四个大字——《缅北临时约法》。这是沈康带着法律起草小组熬了两个月的心血,改了七稿,每一稿都在核心会议上反复讨论、激烈争论,最终才定下来的。
我翻开了约法的目录。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权利与义务,第三章行政机构,第四章立法机构,第五章司法机构,第六章经济制度,第七章文教卫生,第八章民族政策,第九章附则。厚厚几十页,密密麻麻的条文。我一条一条地看,看到第三章的时候停了下来。
“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
沈康推了推眼镜,点了点头。“军座,三权分立是现代国家的通行做法。行政管执行,立法管决策,司法管裁判。互相制衡,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立法机构谁来组成?”
“各族代表。克钦族、掸邦、傈僳族、华侨、其他各族,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各族代表由各族百姓推选,不是我们任命。立法机构有权审议预算、制定法律、监督行政。”
“司法机构呢?”
“独立审判。法院不受行政干预。法官由委员会任命,但一经任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免职。”
我点了一根烟,沉默了片刻。“这些在缅北能行得通吗?”
沈康摘下眼镜擦了擦镜片。“军座,行不行得通,不在于制度本身,在于执行。制度是好的,执行歪了,再好的制度也没用。制度有缺陷,但执行的人心正,也能弥补。我们先搭架子,边走边改。”
我点了点头。“经济制度里,私产受保护?”
“受保护。任何人的合法财产,不得侵犯。征用必须补偿。”
“土地呢?”
“土地归联盟所有,但使用权可以转让。农民耕种的土地,长期承包,可以继承。工厂、矿场、橡胶园的土地,租赁使用,租金合理。”
“军事权呢?”
“军事权归行政机构。联盟主席为最高军事指挥官。但宣战、媾和等重大军事决策,需经立法机构批准。”
我把约法合上,看着在座的各位部长。“约法我原则上同意。但有一条,我要加上——联盟主席由各族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我王益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