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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否则……”
    “否则怎样?”我打断他。
    爱德华少尉的手摸向了左轮手枪。
    我比他快。
    勃朗宁M1910从枪套里拔出来、上膛、举平、扣扳机——整套动作不到两秒。二十一世纪侦察营长的快速射击训练,加上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完美融合。
    “砰!”
    枪声在狭窄的街道上炸开,回声震得人耳朵发麻。
    这名叫爱德华的英军少尉额头上多了个血洞,表情还凝固在惊讶和傲慢之间,身体向后倒去,“扑通”一声摔在尘土里。
    死寂。
    所有人都愣住了。英军车上的士兵,我们工兵团的官兵,连刘团长都瞪大了眼睛看我。
    然后英军那边有人尖叫:“该死的黄皮猴子!他杀了爱德华少尉!”
    一个英军士兵从车厢里举起李-恩菲尔德步枪,枪口对准我。
    刘团长反应过来了。
    “打!”他吼声如雷,“一个不留!”
    “砰砰砰——!”
    枪声瞬间爆开。工兵团的兵虽然训练不如一线部队,但九百多人对三十多人的绝对优势,加上团长和我已经开了头,那股狠劲就上来了。
    英军车队首尾都被堵在街上,成了活靶子。车上士兵刚跳下来就被撂倒,有人想开车冲出去,但前面都是我们的人,卡车撞倒两个兵后被密集的子弹打瘫了驾驶室。
    战斗——或者说屠杀——只持续了三分钟。
    三十多名英军全部倒在血泊中,车队三十辆卡车歪歪扭扭停在街上,有些引擎还在空转。
    枪声停了。街道上弥漫着硝烟和血腥味。
    我走到爱德华少尉的尸体旁,弯腰捡起他的左轮手枪,插在腰后。
    “团长,”我转身,声音平静,“得处理干净。”
    刘团长脸色发白,但眼神凶狠:“陈启明!带人把尸体拖到城外埋了,所有英军证件、标识全部销毁!一营长,清点车辆物资!二营警戒街道两头,不许任何人靠近!三营继续按原计划前往驻地!”
    “是!”
    命令一下,部队动起来。士兵们把英军尸体一具具拖到路边,用帆布盖上。血迹用沙土掩盖。整个过程快速、沉默,每个人都明白——这事捅出去就是天大的麻烦。
    但没人说话。
    因为所有人都看见了,那些美式装备。
    我走向最近的一辆卡车,用刺刀挑开帆布一角。
    里面整整齐齐码着木箱。撬开一个,黄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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