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骑着自行车在附近兜圈,没有直接回家。
兜圈兜着兜着她就饿了,于是她去附近用她的日结工资吃了一顿路边摊大餐。
从前她路过糖水铺买点稀薄的甜味都要斟酌再三,现在她已经能大手大脚地吃烤肉了,今昔对比令她不由得感叹:工资还是日结比较好,走人的时候利索,钱包也比较容易保持健康身材。
吃完大餐已经是日头平西了。
六月傍晚正是蚊虫猖獗的时候,几只蚊子往她身上凑,她左勾掌右勾掌一顿招呼,打死了它们。
“有没有眼色?我是头盔啊,我的血一点都不好吃的。”她郁闷地道。
说完,郑白绯自己都愣了一下。
血。
是血。
小狗面包之所以疏远楚昭隐和玉青,是因为血的味道。
她自己的无心之言提醒了她:发现楚昭隐受伤后,为楚昭隐包扎并擦拭血痕的是玉青,并且带血的棉布还在玉青的背包里,而郑白绯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沾上血。
小狗闻到楚昭隐和玉青身上血的味道,便远离了两人,转而投向郑白绯。甚至,小狗对这种味道不仅是不喜欢,还有点畏惧,因此在郑白绯要离开时,小狗试图和她一起走,离开那个屋子。
楚昭隐的血有古怪。
*
这件事很蹊跷。
郑白绯当天晚上就找到了季春之,把这个情报告诉了他。
季春之听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露出了震惊的神色,他看起来有点慌乱,起身在屋里走来走去,不知所措。
“你在急什么?”郑白绯察觉了他的迷茫,问。
季春之没有看她,他只是像个陀螺一样着急地转来转去:“我不知道,现在我也不知道了。”
郑白绯:“你是不是在想,或许楚昭隐才是真正的皇子?”
季春之刚想点头,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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