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予原告许婧与被告周明翰离婚。
二,婚生房产,以及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原告许婧所有。
三,被告人周明翰,需在一个月内,返还其恶意转移的五百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四,被告人周明翰,需向原告许婧,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三百万元。
宣判结束。
我赢了。
赢得彻彻底底。
走出法院,阳光正好。
我给赵律师深深地鞠了一躬。
“赵律师,谢谢你。”
她扶起我,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这是你应得的,许婧女士。”
“你是我从业以来,见过最勇敢,最坚韧的当事人。”
“恭喜你,重获新生。”
一个月后,周建国把八百万,打到了我的账户上。
据说,为了凑齐这笔钱,他卖掉了周家的老宅,和他自己名下的好几处房产。
那个曾经在他口中,有着百年清誉的周家,一夜之间,轰然倒塌。
我没有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二天,我就把那套承载了我七年噩梦的房子,挂在了中介公司。
我以低于市场价二十万的价格,要求只有一个。
全款,尽快成交。
三天后,房子就卖掉了。
签合同的那天,我最后一次,回到了那个地方。
屋子里空荡荡的,阳光照进来,能看到空气中飞舞的尘埃。
我仿佛还能看到,周明翰坐在沙发上,温柔地对我笑。
我仿佛还能听到,李秀梅在厨房里,哼着小曲,为我们炖汤。
一切,都像一场荒诞的梦。
我关上门,将钥匙交给中介。
转身离开,没有一丝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