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白厄转头看着他。
“嗯?”
“你家里人都在吧?”
“嗯。我的……养父和哥哥都在。”提姆说,“对了,我哥话多,你别介意。”
“没事,我喜欢话多的人。”白厄笑着说,“话多的人好相处。”
他们走进大门的时候,迪克·格雷森已经从客厅冲出来了。
“你就是白厄?!”
白厄还没看清来人,一只手就伸到了面前。握手的力度大得像是要把他从地上提起来,但又不至于让人觉得不舒服,给人一种很热情的感觉。
白厄抬起头,看到一张线条分明、轮廓漂亮的脸。深蓝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嘴角挂着一个比哥谭的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整个人站在那里,像一只在阳光下晒太阳的金毛寻回犬。
“我是迪克·格雷森。”他握着白厄的手上下晃了两下,“提姆的大哥。他跟我提过你,提过好多次。”
“好多次?”白厄看向提姆。
提姆已经走到沙发旁边坐下,端起茶几上那杯显然是阿尔弗雷德提前准备好的咖啡,抿了一口。
“就几次。”他说,语气平静,但耳尖有一点点红。
“六次。”迪克纠正道,“第一次说‘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第二次说‘他叫白厄’,第三次说‘他这个人挺好的’,第四次说‘他好像没什么朋友’,第五次说——”
“够了。”提姆打断他,咖啡杯搁回茶几上,发出一声轻响。
白厄看着提姆微微发红的耳尖,笑了。
“谢谢你啊提姆。”他说,语气认真,眼睛弯弯的。
提姆端起咖啡杯又喝了一口,这次没有说话。
迪克拉着白厄坐到沙发上,自己在他对面坐下来,两只手搭在膝盖上,身体前倾,整个人像一只准备扑出去的猫。
“白厄,你学什么专业的?”
“文学。”
“文学!好专业!”迪克的语气热情得像是白厄刚刚宣布自己获得了诺贝尔奖,“喜欢读什么书?诗歌还是小说?我最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虽然很多人觉得它就是个爱情故事,但我觉得它讲的是一个——”
“迪克。”提姆在旁边喊了一声。
“怎么了?”
“你让他喘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