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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驴找马、走马观花好几个月,才终于找着这么一个既方向匹配又能保住热度的最优选择,结果人不见了,手机关机,家里没人。
    阳明姝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坏东西,养出来的金豆儿也气人,顶着一脑袋小卷毛,倔强得要死,梗着脖子表忠心,“蓓蓓姐有什么事跟我说,我保证传达到位就是!别的什么我是打死都不知道的!”
    钟蓓蓓恨不得把那头小卷毛剃光了,每每都要愤恨地敲她两下,“你就惯着她吧!最好一辈子别让我知道!”
    阳明姝得到项目消息的时候,正和江临并肩站在酒柜前讨论今晚要开的酒。
    金豆儿来敲门,递过资料就悄无声息匿了,等她一目十行看过,那边酒已启开,配得是她精挑细选的酒杯。
    这段时间,屋子里有了许多变化,阳明姝喜爱的各式各样的酒杯,几乎已经摆满格子,衣柜里江临自己穿着觉得舒服的睡衣、家居服也给她各备了几套,她爱光脚,屋子里地毯铺的面积便越来越大,潮汐般悄无声息漫延了开来。
    “冰块还要几分钟,你可以再仔细看看。”
    阳明姝扒在他肩上摇头,“懒得看了。”
    江临的手干净修长,每一处骨节都恰到好处,手背上能看到清晰青筋血管,酒杯光亮、洋酒浓烈,明明衣冠楚楚,偏偏仅一只握冰杯的手就让人垂涎。
    哪能是剧本可以比拟的?
    冰块制好,咕咚沉入杯底,江临笑着与她碰杯。
    江临其实不爱喝酒,但阳明姝很爱,喝过酒的她会比平日里更添洒脱飒爽,会举着酒杯光脚起舞,地毯上如一朵旋开的浓丽花朵。
    于是,江临虽觉得酒苦,但也极愿意陪着她,酒香醺脸,粉色生春,古人诚不欺我。
    等时间在酒色中消弭干净,江临家那张大门终于打开,阳明姝站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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