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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人均在孙保黑账“米商销赃项”中有明确记录,他们都经手接收常平仓盗卖粮食、伪造进货单据、协助转移赃款一案。
    马少卿当堂宣布:“以上十六人,一经到案,依各自经手金额分别量刑:
    经手满万贯者斩立决,家产充公;经手满五千贯者绞监候;经手满千贯者流放两千里;经手不满千贯者杖八十至一百不等,徒三年至五年。凡到案后拒不交代其余同党者,罪加一等,家眷流放。”
    十六道批捕文书与米商及其亲属的判决令签一同掷于案上,令签落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而密集的响声。
    马少卿正要将中常侍押上来接受最后审判,台下人群中忽然一阵骚动。
    人群自动往两侧分开,从中间让出一条通道,一个瘦得脱了形的女人从通道里走出来。她穿着一件满是破洞的灰布衫,头发枯黄打结,颧骨高凸,眼眶深陷,一双眼睛亮得吓人。她怀里抱着一个用破布裹着的婴儿,婴儿一动不动。
    她走到公审台前,双膝跪地,将怀里的婴儿轻轻放在身旁,然后双手撑着地面,朝台上磕了三个头。每一个头都磕得结结实实,额头上磕出一片青紫。
    她抬起头,没有看绑在木桩上的中常侍,而是直直地看着台上正中那张太师椅,看着太师椅前方一左一右坐着的两个人。
    她的声音沙哑而尖锐,穿透了整条御街。
    “太尉大人,梅司农,马少卿,三位大人,民妇有天大的冤屈,求三位大人替民妇做主。”
    人群中安静下来。
    “民妇的丈夫叫周显达,是户部粮料司的主事。七年前,中常侍倒卖常平仓的粮食,让我丈夫做假账。
    我丈夫不肯,中常侍先是把他关在户部档案室里,三天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他还是不肯签,后来他托人偷偷抄录了一份粮料勘合副本藏在档案室的夹墙里,被中常侍的手下搜了出来。
    中常侍在早朝散班后当街拦住他,给了他两条路签假账,升户部郎中;不签,当场打死。
    我丈夫宁死不从,中常侍的刀客在户部街口当众行凶,把他砍了十二刀,血从户部街口流到巷尾,满街的人都看着。
    民妇赶到的时候,他还睁着眼睛,嘴一张一合,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她肩膀一直在发抖但仍强忍着不让眼泪落下,她怀里的婴儿从始至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民妇的丈夫死了以后,他们搜走了家里所有文书,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
    民妇带着孩子逃回娘家,我爹娘被中常侍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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