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没啥证据可提供,这样做的目的也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 “不不不,不是!刚才原告方也是现场提供证据,所以审判长你看可以再等等我们吗?因为我们的证据还在路上。” “什么?证据在路上,我看你们莫不是在拖延时间?只是这样拖延时间,有意义吗?”原告方律师嘴角挂起抹不以察觉的讥笑。 哼,不过是一个小小律师事务所,能跟他们家的事务所相比么! 自不量力! 苟延残喘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