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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四指托住碗底,粥碗稳而不僵。他左手拿起筷子,在碗边轻轻一顿,将两只筷子对齐,旋即又觉不妥,悄悄把筷子拿下来,夹了一筷子咸菜放在碗里,低头喝粥,整个过程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粥从碗沿入口,喉结微微滚动,连吞咽的声音都极轻极淡。
    哪怕以天为幕,以地为席,他的坐姿依然一丝不苟,陈风的目光隐晦地往他手上瞥了一眼,只有虎口和食指有老茧,指甲修剪的整整齐齐,这是一个读书人的手。
    陈风了然,并未点破。这世道,谁还没有一点属于自己的秘密。
    自从在丁家村偶遇了陆将军一行,热血上头之下要了一把弓,杀了几个敌寇之后他每晚做噩梦,这是他第一次杀人。带着他的陆三校尉知道后,当晚就给他灌了一坛烈酒,笑称:“多杀几次你就习惯了”看他喝醉,笑着唱着:“笑谈渴饮匈奴血——”①大步离开。
    他就走不脱了,陆家军治军严明,跟原来谭家军完全不是一个层面,想当逃兵完全不可能,去哪里都有同伴,完全没有落单的机会。
    既然走不脱,就留下来。留下来总要学些本事,有识字的机会太难得了,当初陈风无意间入了陆三麾下,他是陆将军的亲兵。虽说陈风一心想逃,与他并不亲近,但陆三却手把手教他杀敌技巧,还教他识字,陈风感觉越来越迷惘。
    陈风的箭术在多年的练习中不说百步穿杨也是箭无虚发,他每天操练过后多余的时间都用来学千字文。
    仅仅十来日,营里的气氛变了。
    先是每日操练加了一个时辰,校场上杀声震天,百夫长的嗓子都喊哑了。夜里值守,也从两人一班加到四人一班,每人都配了长刀和火折子,要求睡觉不卸甲,刀不离身。
    这夜轮值上半夜的明岗。陈风和苏恒以及另外两个同营的钱大勇、刘老四一起守在营门处的草棚下。
    火堆烧得旺,钱大勇翻来覆去拨弄一根柴火,眼皮直跳。刘老四蹲在草棚边上耷拉着脑袋,火光在他脸上一明一暗地闪。
    “你们说,”钱大勇忽然开口,声音压得很低,“华丰县那事儿,是真的吗?”
    陈风手上的树枝顿了一下。
    刘老四猛地抬头,欲言又止。过了好一会儿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有亲戚在华丰卫所当兵,前天消息传过来,挺惨烈的,总之这几天值夜,可得留点心。”
    草棚安静了一瞬,只剩下火堆噼里啪啦的声音。
    “怎么会被奸细混进去的?”钱大勇喉结滚动:“华丰县城墙两丈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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