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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闫解成到了街道办以后,发现还是老样子,办事的人不少。
    闫解成直接找到乐主任的办公室,敲门进去。
    乐主任是个五十来岁的男人,穿着中山装,戴着眼镜,正在看文件。
    看见闫解成进来,抬起头。
    “你是?”
    “乐主任您好,我是闫解成。李大爷介绍我来的。”
    闫解成把证明信递过去。
    “关于买废墟做仓库的事。”
    乐主任接过证明信,仔细看了一遍,尤其是全国日报那红色的印章,然后又抬头打量闫解成。
    “你就是那个写《红色岩石》的红帆同志?”
    “是我。”
    “恩。”
    乐主任点点头,脸有了笑容。
    “李大爷跟我说了你的情况。读者来信多,是好事,也是麻烦事。街道研究过了,同意把你家周边的三处废墟卖给你做仓库。但有几条要求,我得和你交代清楚,免得以后麻烦。”
    “您请说。”
    “第一,这几处废墟只能做仓库,不能住人。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定期检查。
    第二,仓库里不能存放违禁品,信件纸张做到要防火,不可以因为疏忽大意引起火灾。
    第三,翻修清理你自己负责,不能影响周围邻居,也不能申请补贴。”
    乐主任也不客气,直接把全部要求都说了出来。
    “能做到吗?”
    “能做到。”
    听完这几条要求,闫解成点头。
    问那就是肯定能做到啊,自己真的只是需要仓库存放信件,至于说多占几块房产,以后值钱,这个事闫解成肯定没有想过,肯定没有。
    至于说为什么不把信件全部放在储物空间,闫解成也想过,放在储物空间是安全,但是万一像李编辑这样的无聊人士问起,没法交代,所以还是有仓库存放比较好。
    “那行。”
    听闫解成认可这三点,乐主任点点头,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
    “这是购买协议,你看看。没问题就签字,然后去交钱。”
    闫解成接过协议,仔细看了一遍。内容很简单。
    甲方(街道办)将位于某某胡同的几处废墟(附平面图)出售给乙方(闫解成)作为仓储使用,价格两百元一套。乙方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转卖,如需翻修需报街道备案。
    没啥问题,闫解成拿起笔,签了字。
    乐主任收好协议,开了张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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