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正庭看向张书,问道:“苏氏如今人在何处?”
他以为,张书将状纸递过来,是想让他出面主持公道。
苏三娘若真去敲了登闻鼓,事态扩大,于她反倒不利,不如由刑部提前介入,省去许多周折。
“我派人送她回益阳县去了。”
张书忽而笑了笑:“卢大人,您不会怪我以权谋私吧?”
以权谋私。
简单的四个字,已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卢正庭眉头皱紧了一瞬,又缓缓松开了。
他素来不徇私情,却也不是那等迂腐古板之人,这天下事,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若苏三娘确系冤屈,张书以权贵之势出手相助,反倒是最简单利落的法子。
于苏三娘而言是天大的磨难,在张书面前,实在不值一提。
其实以卢正庭的身份,若真想“以权谋私”,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只是执掌刑名者,若在“权”与“私”之间模糊了界限,日后还如何问心无愧地秉公执法,如何断这天下公案。
他便只当没听出张书方才话里的意思,身子缓缓靠回椅背,难得开起了玩笑:“既然禧乐县主已有决断,不知今日登门,所为何事?”
张书唇边笑意淡了几分,指尖轻轻摩挲着茶盏边缘,轻声道:“刑部掌天下案卷,似苏氏这般境遇的,想必卢大人已见过不少了。”
卢正庭神色微动,默然不语。
“古人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子女婚嫁,全凭父母一言之断,自身不得半分自主。更有孝书有言:‘弃水从井,犹恐亲疑;就焚投火,恐父意违’,为不违父母之意,纵是赴汤蹈火,亦不敢辞。
可父母亦是人,是人,便难免有私心,有过错,若父母慈爱,事事为儿女计长远,那自是儿女之福。
可若遇上李瑞这般父亲,视骨肉如货品,欲以女儿之身换他一己之前程,难道做儿女的,也要闭着眼往火坑里跳,才算全了孝道么?
父可以不慈,子却不能不孝;母可以不仁,女却不能不顺。稍有违逆,便是不孝不悌,便是天理难容。
父母之命明明错了,做儿女的却不能辩、不能拒、不能逃,只能俯首帖耳地往火坑里跳,这究竟是孝道,还是吃人——”
“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