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要嘶喊,却听见惊堂木被重重拍下。
卢正庭面容数目,冷声宣判:
“庞安!尔身为庞府幼子,上承祖宗血脉,下享万贯家财。岂料豺狼成性,竟敢行此弑父杀兄之恶行、人神共愤之恶逆!
按《大昭律·刑律》:‘凡谋杀祖父母、父母者,凌迟处死;谋杀尊长者,斩立决’。
今尔身犯重罪,罪证确凿,天地不容!
本县判:
一、将逆犯庞安绑赴市曹,凌迟三千六百刀,以正人伦!
二、枭首示众,曝尸三日,任百姓唾弃!
三、削其宗籍,永世不得归葬祖坟!
此判即呈刑部复核,秋后行刑。”
惊堂木三响,在衙役齐喝“威武”声中,庞安犹如一条死狗一般被捂着嘴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