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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内部装修风格和外观一样偏老旧朋克化,酒柜摆设、卡座包括驻唱演出台,整体采用金属调风格,挺适合搞硬核摇滚。
    长条吧台上用铁丝缠绕悬挂一盏氛围灯,幽蓝色光线从错落叠放的酒杯玻璃上折射一层又一层,透出种波光粼粼的潋滟感。
    这会儿没人,酒吧空荡荡,淙夏单膝跪在吧台椅上,手肘撑着台面,目光在酒柜上逡巡,舌尖把嘴里的水果糖倒了个个儿,她说:“路昱航,如果今天面试成功,我请你喝酒吧?这里的酒蛮好喝的。”
    路昱航卸下吉他包,看她一眼,没有立刻答应:“你都请谁喝过?”
    淙夏想了想:“没请过几个人呀,只有提子,卓哥,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兼职认识的朋友……”
    这叫没请过几个?
    路昱航抽了抽嘴角,心想你自己看看这小破酒馆站的下这么多人吗?
    “不喝。”他冷淡拒绝,长腿勾过一把椅子坐下,“我酒精过敏。”
    好吧。
    淙夏遗憾地耸耸肩,转而又想起来,不对啊,这人昨天在厨房还喝了一听菠萝啤呢。
    没等淙夏再发问,楼梯口传来拖鞋塔拉台阶的脚步声。
    老宵穿老头背心和大裤衩,头发乱成鸡窝,哈欠连天,摆明刚睡醒。
    他后边跟一年轻男的,二十来岁,染着头纯正红毛,戴耳钉,身上鸡零狗碎几串链子,低头玩着手机。
    淙夏把椅子转向老宵,笑眯眯地抬手冲他猫爪似的一招:“宵叔。”
    老宵抬抬下巴算回应,困倦地眯眼扫量着坐她左边那位。
    路昱航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系,短袖T恤和美式工装裤。因为个高腿长,别人穿着松垮垮的直筒裤,在他那儿就被撑得又长又直,毫无赘沓感,相反,酷而利落。
    都是简单的基础款,身上没什么多余配饰,却能让人看得出来他是那种衣品很好,很会穿的男生。
    和走路叮叮当当,像去拾破烂的红发男一比,简直降维式碾压。
    怎么说呢。
    身上有股子养尊处优的傲慢,懒洋洋地坐在那儿一动不动任由别人看着,眼神沉静,丝毫不露怯,整体气场和破旧的酒吧街不太搭调,却又融入环境得驾轻就熟。
    老宵收了视线,往吧台一靠,先给自己倒了杯水:“丛儿昨天跟我说她家大明星比费翔还帅,今儿瞅一眼,小伙子是有点儿资本。”
    “……”
    路昱航不接话,瞥向一旁的淙夏,眼里明晃晃地写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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