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一份完整的背景调查报告放在了我的桌上。
方子墨,本名方志远。
二十五岁。
籍贯安徽。
省属二本学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
简历上写的“T大法律硕士”纯属伪造。
大学期间有两次违纪记录,一次是考试作弊,一次是伪造实习证明。
毕业后在三家公司工作过,平均每家待不到一年。
第一家是杭州的一个小律所,离职原因不详。
第二家是上海的一个投资公司,被辞退,原因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家就是沈怡宁所在的公司。
征信记录上有两笔信用卡逾期。
涉诉情况——有一条。
三年前在杭州,被前女友以“诈骗”为由报过警。最后因为证据不足,没有立案。
但报警记录是真实的。
更有意思的是,赵律师通过渠道查到了那个前女友的信息。
杭州某外贸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已婚。
丈夫是那家外贸公司的合伙人。
后来离了婚。
离婚后跟方子墨在一起了一段时间,然后方子墨消失了。
这个模式太熟悉了。
找已婚女性,目标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
先当下属或者后辈接近,然后发展感情,最后促成女方离婚。
沈怡宁不是他的第一个目标。
甚至可能不是第二个。
我把报告合上,靠在椅背上。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报告的封面上。
方子墨——不,方志远。
他不是一个因为爱情而追求已婚女性的年轻人。
他是一个有套路、有经验的猎手。
沈怡宁是他的猎物。
而我,是他需要搬开的那块石头。
现在石头自己走开了,他以为猎物到手了。
但他没想到,这块石头比他以为的要硬得多。
我拿起手机。
沈怡宁的微信头像是她和方子墨的合影。
我犹豫了三秒。
不是犹豫要不要告诉她——而是犹豫用什么方式告诉她。
直接把报告发过去?她会说我造假、挑拨。
让赵律师出面?太正式,她会觉得我在打击报复。
找她当面谈?她不一定肯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