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他的别墅,我下车,自己开门,自己上楼。他在后面喊了一句:“你还没吃饭吧?我让人做。”我说:“吃过了,不饿。”其实我没吃。从中午到现在,什么都没吃。但我没有胃口。
不是不想吃。是吃不下。这具身体好像知道了,我在跟它说,我们准备走了,不用再补充能量了。
第二天一早,我请律师拟了两份文件。一份是退婚书,一份是自愿断绝亲子关系声明书。
退婚书写得很简单:“本人沈念,自愿解除与陆司珩先生的婚约。双方无财产纠纷,无任何遗留问题。”就像在说:我们不合适,散了。但我心里知道,不是不合适。是他选了别人,一次一次,选了无数次。我只是不想再等了。
断绝关系书写了很久。律师问我:“你想怎么写?”我说:“就写,我放弃所有对沈家财产的继承权,自愿与沈国良、李婉清解除父母子女关系。”律师看了我一眼,可能在想:二十几岁的女孩子,跟亲生父母断绝关系,是不是太冲动了。
我没冲动。我想了二十五天。
从自杀被救回来的那一天,我就开始想了。那些人说要给我请心理医生,说会好好照顾我,说我不会再受委屈了。结果呢?心理医生没请,照顾我的人是保姆,委屈没少,只是我不说了。
不说了,就是不在乎了。
我是在第五天,正式变了。
那天是周五,陆司珩说要陪我过生日。我说好,晚上八点,他公司楼下的法餐厅。我七点半到的,坐在靠窗的位置,点了蜡烛,等他。七点五十,他发消息:“在路上了。”八点,没来。八点十分,没来。八点二十,电话响了。
“抱歉,”他的声音有点急,“清晚在商场迷路了,她刚回来不久,对这边不熟,我去接她。”
清晚。宋清晚。那个占了我位置十八年的女孩。她被抱错了,在沈家长大,享受了我本该有的所有——父母的疼爱、优越的生活、所有人的关注。我被找回来之后,父母说“以后你们都是我们的女儿”,我以为是真的。后来发现,“都是”的意思是,她的东西不动,我分一点剩下的。
“好。”我说,“你去接她。我一个人过生日。”
挂了电话,我看着面前的蛋糕,是餐厅送的那种,很小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