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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对自己敌意最大的大女儿也不例外。
    自己这个大女儿终究是个十二岁的孩子,只是自己不负责任,逼得自己这个大女儿过早承担起了护佑妹妹的重担而已。
    “给我拿几个碗来,我给你们焖一下。”
    这小野猪肉嫩,原本唐天想要抹些盐卤,用果木好好的烤一下。
    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烤肉的味道必然好,但是,他这一家子的身体严重营养不良,烤肉会浪费油脂。
    三女儿不怕自己,很快便拿来了几个碗,唐天割了一些肥膘多的猪肉放进了碗里,加了一点盐卤和水后便放到火上烧了起来。
    随着碗里的水咕噜噜响个不停,一阵阵的肉香味扑面而来。
    “开吃!”
    小野猪肉很嫩,水开五六分钟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多煮。
    唐天给几个女儿一人一碗。
    可是大女儿很抗拒,虽然目光多次看向那碗猪肉,但就是不接。
    “吃野菜没有一点营养,身上更是没劲。”
    “若我再犯浑,你还能拦住我吗?”
    听到这话,大女儿这才接过那碗肉吃了起来,但是唐天敏锐的观察到自己这大女儿看向自己的眼神,没那么凶狠了。
    唐天笑笑,不再多说,拿起自己的的那碗也开始吃了起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按照道理来说,野猪肉应该有股子骚味,但有可能是饿久了的原因,也有可能是野猪小的原因,猪肉一点骚味没有,只有无尽的肉香味。
    很快,碗里猪肉便见空,他和女儿们没有丁点浪费,直接将碗里的汤都喝进了肚子。
    吃了一顿肉,唐天感觉自己脑袋也活络了起来。
    一只小野猪,也就意味着山上必然有野猪群。
    野猪群,也就意味着一大笔财富。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前世经商的他深刻清楚这个道理。
    要是不想以后继续过吃野菜忍饥挨饿的日子,想要养活三个女儿,那就必然要找个发财的营生,而找到这营生的前提,便是你手里得有钱。
    这一切的前提都是要发一笔横财。
    那个野猪群,无疑是唐天最好的选择。
    只是,哪怕自己有复合弩在手,但是想要对付母野猪,根本就是够呛。
    当然,最重要的事,前世他也没杀过野猪,并不知道野猪的习性。
    而且单打独斗,他也根本不是那母野猪的对手。
    “得给自己找个帮手!”
    想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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