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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是包在包子里了吧?怎么做的?”
    说着,他便要直接动筷子去夹。
    “诶诶诶,别急。”孟松龄连忙一拦,颇有些过来人的模样:“汤包可不能随便夹,这皮薄的很,一破了汤就都漏了,那可真是暴殄天物。”
    他拿来一个装了姜丝的小碟,倒上点醋,再一手拿着筷子,一手拿着勺子,极轻地提起小汤包,用勺子接住。
    尽管只有一会儿,但桌上的另几人都看清了——那小汤包提起来后,底部确实像个水滴一样要往下坠呢!若是不接着,只怕还没到碗里就得承不住了。
    “吃汤包有个诀窍,叫‘轻轻提,慢慢移;先开窗,后喝汤’,这是掌柜娘子教的。”
    孟松龄如今又转而教自己的朋友们:“得先咬个口,把这里头最精华的汤喝了,最后才是吃皮和馅。至于配不配醋,你们看自己口味。我是喜欢带上一点的。”
    众人见他这般演示,早就起了好奇心,手痒心也痒,又都纷纷决定先尝这汤包。
    “小心烫啊,里头的汤——”
    孟松龄话还没说完,就见对面的仁兄被汤咬了舌头,整个人被烫得一个激灵。
    “哈哈哈,你倒是慢点啊,先吹吹。”他笑得毫不客气,将萝卜条推过去一点。“这个凉,你镇一镇。”
    其余几人有了前车之鉴,下口时也都小心了几分。
    他们轻咬一下那极薄的外皮,鲜醇的汤汁便满溢了出来,啜饮上一口,顿时觉得一股鲜香萦绕齿间。再咬那皮肉呢,面皮软润肉馅多汁,配上一点醋酸,当真是无比丰富又新奇的滋味。
    “哎,”一人一边吃着一边摇头:“如此好味道,难怪孟兄留在这镇上不想走。我等哪怕是在都城,也从未吃过这样精巧的包子啊!”
    “正是呢!没想到里头的汤如此多!这里的厨子莫不是神人?汤是怎么能包进去的呢?”另一人疑惑着。
    “你先别琢磨这个了!”又一人道。他可不把时间花在研究做法上呢,他又不懂庖厨,只管好吃就行了。
    他将筷子伸向羊肉烧麦:“瞧着方才孟兄的意思,这是西北一带的做法?我还不曾吃过呢。”
    他夹了一个到碟中,只见烧麦的顶端敞着口,薄韧的面皮如同一个小小的、盛放的花盏,一口咬下去,满满的羊肉与大葱滋味,浓而不腻,甚是新鲜。
    他是从来没吃过,而孟松龄则是许久未见老家饮食了,此刻俱是大快朵颐,满足非常。
    其实真要说起来,这里的羊肉是肯定不如北方好的,可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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