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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立刻跨前一步,粗糙的手掌直接抓住了他的衣领,将他狠狠地按在了砖墙上。男孩发出一声闷哼,手里的钱包掉在了积水里。
    高处的罗宾已经站起身,他调整了重心,手中的抓钩枪瞄准那边的路灯杆,可在他一只脚都迈出边缘准备荡过去了的时候,底下的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
    那个之前一直在集装箱后面掏垃圾桶的青年也听到了动静,他终于从垃圾桶里把自己拔了出来。
    待在上方的罗宾碍于角度问题看不到他的脸,只看得见一头蓬松的金色长发,虽然因为钻过垃圾桶而有些凌乱,可上面竟然毫无脏污,头顶还戴着红色的猫耳针织帽。
    视线中,金发青年似乎把什么从垃圾桶里拿出来的东西收了起来,然后拍拍手上的灰尘,转身就从集装箱后绕出,径直走向那边的三个人。
    边走,罗宾还看到他边从披风下面掏出了什么握到了手心……
    罗宾:“?”
    法棍??
    还是一根不知道之前在什么地方放得有些久、光看颜色都看得出来硬得像风干石头的法棍,而且这得有快一米了吧?哪里拿出来的啊!
    不知道是故意还是不小心的,青年快靠近时一脚踩在了积水里,发出轻微的啪嗒声。
    罗宾的动作停住了,手中已经拿出来的弹弓倒是没收回去,只不过人重新蹲回了支架边缘。
    那两个男人就算原本没发现,听到这么一声也知道有人过来了。
    本来还以为是义警,可等他们警惕地转过头,就只看到一个穿着短披风、戴着猫耳针织帽的漂亮男人拿着一根法棍面包,正朝他们这边靠近。
    这一幕放在别的城市可能会被骂有精神病,但在哥谭不会,因为哥谭真有会暴起杀人的精神病,还不少。
    拿枪的男人眯起眼睛,语气里带着明显的威胁,想把人给吓走:“……滚开,怪胎。”
    金发青年的步伐并不快,甚至带点散漫,他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应声,只是在距离那两个人还有两步远的时候手腕一抖,那根坚硬如铁的法棍带着破风声,精准地劈在了拿枪男人的腕骨上。
    “Fuck!”男人惨叫一声,手里的枪应声落地,掉进泥水里,他无暇顾及,捂着手腕倒退了两步,脸上表情扭曲。
    另一个男人见状,立刻松开服务员,挥着拳头朝青年扑了过来,后者轻松地稍稍侧过身,便躲过了这毫无章法的一拳,接着将法棍的另一头抵在对方的膝弯处,脚尖再在对方的小腿骨上轻轻一踢。
    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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