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里是一百个不乐意、不情愿。
她将手中镰刀怒摔出去!
她可是虞梦诶!!堂堂内娱顶流女明星,让她去割猪草喂猪,还有没有天理!!
可是,总得先活下去吧?
这里不是21世纪,甚至不是她那个世纪的70年代,而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平行时空,只是故事背景大致与那个年代的情况相似。
她、李永红、白佩兰、吴见山等等这些人,都是下乡插队到民安村的知青。在这里活下去的唯一方法,就是在生产队劳动挣工分。
农村生活条件不好、物资匮乏,大家凑了点钱,从老乡家里买了一头仔猪,轮流着一起喂养,等长大了后可以改善下知青们的伙食。
如果她想在这里活下去……
虞梦灰溜溜把镰刀捡了回来,那就只能自食其力了。以原主跟闵燃的关系,想让他养——
不可能,完全不可能。
虞梦给自己做了一番心里建设:“不就是割割草、喂喂猪么,没什么大不了的,狼环虎饲的内娱你都闯过来了,还怕这个?”
“喂就喂!”
虞梦给自己打了打气,忍着头晕头痛,按照原主的记忆,在房子的角落找到一个竹编的背篓。
结婚前,他们跟其他知青一起住的集体宿舍。结婚后,他们便从集体宿舍搬了出来,住进了生产队闲置的这个土坯房。
土坯房不大,只有一个卧室、一个堂屋和一个两人同时站进去转身都困难的小小厨房。
房子两侧用泥巴块砌成一人高的小土墙,堪堪能把房子围起来,形成一个小小院落。房顶上盖着些青灰色的瓦片,有的瓦片完整、有的是碎瓦片,拼凑在一起给屋子挡雨。靠近屋檐边的瓦片看着摇摇欲坠的。
虞梦不太敢站在屋檐下,害怕头顶突然掉瓦片下来给她脑袋砸开瓢。
这……下雨的时候,不会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吧?
从600平的大平层,到遮雨估计都困难的土坯房,极大的落差让虞梦再次长叹一口气。
原地站了一会儿,她认命地背上竹篓,拿起镰刀出门去割猪草。
民安村距离最近的县城几十公里远,是个山清水秀的南方小村庄。来这里下乡的大多是县城里的青少年。据她所知,虞梦、白佩兰还有男主吴见山就都是县城里的。
虞梦出门后,一路上看到好些在原主记忆中认识或不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