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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只是询问一个最为简单的问题,一月十三号遭到陌生人辱骂威胁之后,在业委会副主任知道真相的情况下,我询问了他两日。
    直到一月十五号,才在警官的帮助下知道他们的确是小区业主。
    在警官的见证之下,我们约定此事作罢。
    以我个人的性格,其实是想追究到底的。
    但当日砸门的时候,我老婆就在我身后,她刚放假回家,就遇到这个事。
    我当日接近凌晨才回家,她很担心我。
    我希望事情能尽快解决,我尝试妥协。
    我们双方答应,此前是误会,一切到此为止。
    然后警官刚回到值班室,我们刚走到派出所的院子门口,还没有出院子。
    以业委会副主任为首的人员就再次对我进行威胁辱骂,业委会副主任在派出所的院子里,在院子门口公开大声的说,他还会砸我家的门。
    他旁边的那一群业主也继续辱骂我,骂我脑子有病。
    我当时业委会主任在场,尝试着调解,无果。
    我于当日接近凌晨时分回家,一夜未睡。
    我妥协不下去了,我忍不下去了。
    第二日,也就是一月十六日,我和我老婆开车离开了小区,甚至离开了市区。
    在外市,我进行了实名举报。
    之后,在当日大约下午七点三十分的时候。
    在社区领导的见证之下,我们再一次在派出所的调解室进行了调解。
    业委会副主任在社区领导的面前对我道歉,并作出承诺,今后不会再有此类事件发生。
    我不相信他,因为上次也是在这里,结果还没出院子门我就被威胁了。
    整个事情大概就是这样,也就是说,事情在昨日大概告一段落。
    我保留了被业主辱骂威胁的录音,保留了被业委会副主任深夜砸门的上门录音。
    调解现场,我也如实表述了,并且给社区领导听过。
    同时我也声明,若是之后我再次遇到此类事件,在我自己的小区里,在我自己购买的房子里,我被人辱骂、威胁。
    那我将认为,我和我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重大威胁,我将直接拨打扫黑除恶办的电话。
    并且绝再不协调。
    我退了一步,不知道对方还会不会再前进一步。
    我对此持保留意见。
    在经历的这一段过程之中,相关的证据我都有所保留,并且发给了我的一些同行朋友。
    之后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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