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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头像如期而至的点赞,我把他的QQ设置成了“特别关心”。
    我埋头学习,一遍遍刷题,中考时超常发挥,竟真的和他一起,考进了那所知名的重点高中。
    只是高中不同班。
    走廊偶遇时,我总是不敢主动打招呼,只是匆匆一瞥,便将那抹身影藏在心底。
    我总觉得自己从来不是个重要的人,那次解围,或许只是他一时正义感发作,转眼便会忘记。
    直到有一次,在图书馆狭窄的过道迎面碰上,我正想低头避开,他却先停下了脚步,准确无误地叫出了我的名字。
    “嘿,是你啊。最近怎么样?”他笑容依旧,仿佛我们昨天才说过话。
    我愣住了,心跳如鼓。
    他接着说:“我记得你,我们是初中同班同学还是好朋友啊。以后有空,常来找我玩啊,我们班就在你们班隔壁,我好几次看到你的排名呢,很厉害哦——就是你不怎么发说说了,我都没法给你点赞了。”
    说到后面,语气甚至带着熟稔的抱怨。
    原来,他记得我。
    原来……我们是“好朋友”。
    这三个字,像一颗小小的蜜糖,在我心底化开,甜了很久很久。
    真的太好了。
    高中三年,我跟他会聊天,会几个人一起出去玩,就像朋友会做的那样。
    我也默默观察着他。
    鹿闻笙和其他很多男生不一样。
    他身上总有干净的洗衣粉清香,对女生从来不开恶意的玩笑,听到有男生说些不适宜的话时会严肃阻止,会顺手帮女生搬重一点的学习资料,人缘一如既往的好。
    班里甚至年级里,对他有好感的女生不少,但在那段懵懂又敏感的青春时期,大家似乎心照不宣地达成了一个共识——他那么好,好到仿佛不该被任何人单独“占有”。
    那份喜欢,小心翼翼,生怕说出口,会让他为难,会破坏那份美好的距离。
    于是,那份倾慕,成了许多人青春里一个静静发光的秘密。
    也包括我。
    知道他出事的那天,是个阴沉沉的午后。
    消息像一颗炸雷,瞬间击懵了整个年级,也击碎了我小心翼翼维护的世界。
    我在家里,对着再也接收不到回复的聊天窗口,哭了很久很久。
    最后那条消息,停留在我踌躇了整整一个周末,倾尽少年人所有鲁莽和冲动才发出去的一行字:“毕业了,我听说市中心新开的那个美食广场很不错,有很多小吃,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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